近日,河北石家莊行唐縣光伏發電項目施工清表問題引發網絡報道。
事件因行唐縣200MV光伏發電項目占地引起,該項目由新疆特變電工子公司行特新能源投資建設,是“農光互補”項目,截至2022年4月,共完成土地流轉1013畝,其中未種青苗的470畝,種植青苗的543畝。
其中,在兩村毀麥地塊中有14戶村民共40.39畝土地,未與村委會簽訂土地流轉委托書和土地租賃合同。在項目推進過程中存在群眾工作不到位、合同簽訂程序不規范、監管工作缺失缺位、施工違法違規等問題。
5月19日,石家莊行唐通報毀麥事件調查結果,行特光伏公司項目負責人被刑拘,縣委縣政府深刻檢討。對分管副縣長給予政務警告,上碑鎮黨委書記和鎮長被免職。
首先,我們要說,在過去,在個別地區,也曾發生過施工毀苗事件。但每一起處置的結果,我們說,都沒有這次處置的嚴厲和令人稱贊。
所以,通過這件事,也讓我們進一步看到,發展經濟,是絕不能以損害農民切身利益為代價的。
其次,眼下,糧食危機已成為世界性危機。糧食安全也同樣成為我們國家治理的重要內容之一。任何人為毀壞糧食作物的行為,都必將受到國家法律的嚴懲。
或者再進一步講,守住糧食安全底線,維護好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已成為國家治理的重要內容之一。
總之,現如今,毀壞莊稼的施工行為已被人們所不容。
當然,在土地流轉或租賃上,更要充分尊重農民的意愿,要厚待農民,不能虧待農民。也只有這樣,我們的工作才能夠贏得一方農民的擁護。
這也是此期話題中,我們最想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