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飯局也有規矩,在很久很久以前,1082年的正月,一個冬天,一群老頭聚集組織了一個老年精英俱樂部,在有一次聚會上就制定了關于飲酒的九項規定:
1、虛齒不虛官——就是說座位排次按照年齡來,而不按官職大小。
2、為具務簡樸——喝酒用的餐具酒具務必簡樸。
3、朝夕食各不過五味——聚會這幾天,早飯晚飯的菜肴不超過五樣。
4、菜、果、脯之類,總不過20器——俱樂部總共12人參加聚會,蔬菜肉類水果加一起不超過20個菜,不可太多浪費。
5、酒巡無算,深淺自斟,飲之必盡,主人不勸,客人不辭——喝酒的時候,能喝多少自己斟酌,但是喝酒必須干杯,主人不勸酒,客人也不推辭。
6、酒巡無下酒時,作菜羹不禁——沒有下酒菜的時候,加點菜是可以的。
7、召客共用一簡,客注可否于字下,不別作簡——準備要聚會的時候,主人只用一張請帖,逐家傳遞,能否出席在上面標注即可,不用另外回復。
8、會日早赴,不待速——約定聚會的日子早點來,別等人催促。
9、有違約者,每事罰一巨觥——上面的規定違反一條就罰一大觥酒。觥可是古代的一種盛酒器,容量不小呢。
制定這些喝酒規矩的不是別人,是司馬光,對,就是童年故事里砸缸的那個司馬光。
當時朝廷實行王安石新政,一些道不同的年老官員就經常組織聚會,他們稱為耆英會,司馬光就是其中一位。
他在耆英會的一次聚會中立下的這些“酒規矩”,不僅展現了當時的酒文化和飲酒禮儀,也為后世的文明飲酒打下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