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甘肅華亭。凌晨3:50分許,交警開展酒醉駕夜查行動,示意一輛小車停車接受檢查時,駕駛人孫某放慢車速假裝配合,隨后趁民警不備突然猛踩油門強行沖卡,嚴重威脅市民、執勤民警人身安全。
在下一執勤點,瘋狂的孫某直接撞開攔阻的警車,并在繼續逃竄時又撞上一輛社會車輛。
經摸排追查,當日下午18時許,民警在一澡堂內將孫某抓獲,其對自己酒后駕車強行闖卡逃避檢查的行為供認不諱。
目前,孫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刑事立案調查,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根據《刑法》第115條的規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就此看來,接下來至少三年,孫某將在獄中“醒酒”。
酒駕醉駕是嚴重的交通違法犯罪行為,社會危害性大、安全風險突出,尤其是喝酒后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威脅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破壞道路秩序。
再次特別提醒各位駕駛人,自覺抵制、主動勸阻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