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哥哥曾說:女兒是水作的。而酒也是要水才能釀造而成的。那么可否這樣理解:女兒是水作的,而好女人更是水上之水,酒中之酒,可謂佳釀也。自古便有“女人自帶三分酒”之說。自認為美女乃人中尤物,酒乃水中尤物也。
女性連接著一切美好事物,象征著和平與和諧。拿美女與美酒說事,不但喝苦酒的女同胞會柳眉倒豎,就連男人也會笑我“搬起石頭砸人”。這樣想去,便懷念那些淺嘗低飲和滴酒不沾的女人。
淺嘗低飲的女人大多不事張揚,從不請客吃飯。前去赴宴是給請客人面子。無論是新朋舊友,還是領導同事,她舉著酒杯,彬彬有禮,落落大方,一個都不放過,一個也都不親近。
這年頭,酒墮落了,人還是可以憑借它升華起來的。一圈下來,她一小口一小口,啜著;一點兒一點兒,抿著;小巧的杯子在紅潤的唇間輕碰復輕碰,讓人無法不用一個淺淺的“吻”去形容。只是,在纖纖素指的把握間,那一小杯兒玉液瓊漿晃蕩又晃蕩,卻總也不見減少。不是她們不愿,而是天生多了一份矜持和警惕:奈何身為女兒,莫說無此酒量,就算縱情,也不敢開懷暢飲!因為酒桌上是吹牛、認兄弟、說葷段子的場所。
不喝酒的女人大多不愛“酒場”,那個累等同于受活罪,不是萬不得已寧愿在家喝稀粥。所以,即便去了酒店,還有老公作陪,也只管低頭悶吃,間或喝一口茶水或果汁或鮮奶什么的,因為她的杯中不是酒,大伙不好意思敬她。即使敬她,她便會主動端起杯,承說杯中之物不是酒,都意思意思吧。又因了她的杯中不是酒,她也不太好意思敬別人,這點事理她還是明了的。從頭至尾,她們既不會無故插嘴,也不善主動搭話,充耳不聞酒桌上的甜言蜜語、豪言壯語和胡言亂語。一旦離了酒桌,她們就如魚得水,既懂柴米油鹽醬醋茶,也曉溫良恭儉讓。即便真的不愿湊那個熱鬧,丈夫臨出門,還忘不了囑咐“多吃菜,少喝酒”。因而,王國維說她們是“哲學”,而董橋則以為是“辭典”。
能喝的女人往往精于世故,淺嘗或不喝的女人又常常不近“人情”。苦撰“紅樓”的曹先生最懂得女人心理,亦如其能說出“女人是水做的”名言來。但是未必,真正的女人,應該是酒做的———清淡的,猛烈的,苦澀的,甘醇的,千姿百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