濃香型白酒國家標準于2022年4月1日正式實施。新標準為《白酒質量要求 第1部分:濃香型白酒》,國家標準號GB/T 10781.1-2021 。.
新標準修改有如下幾點:
一、標準名稱的修改
新標準代號沒變,還是GB/T10781.1,但名稱修改為《白酒質量要求 第1部分:濃香型白酒》。
二、增加了引言內容
引言中內容:“酯和有機酸是白酒中重要的呈香、呈味物質。在自然條件下,有機酸和醇與酯發生可逆轉的轉化反應,在一定時間內,有利于產品質量風格趨于穩定,口感更加醇厚”
三.、名稱和定義的修改
濃香型白酒的英文名稱由意譯修改為音譯“Nongxiangxing baijiu”。特別是“baijiu”的音譯,這更遵從中國白酒的文化,更能體現出中國白酒的獨特性,以區別于國外的其他蒸餾酒。
濃香型白酒的定義上增加了三點:“采用濃香大曲為糖化發酵劑、泥窖和不直接或間接添加食用酒精”。同時還取消了“以己酸乙酯為主體的復合香”。
四、調整了酒精度范圍
新標準中高度酒范圍(40%vol<酒精度≤68%vol),低度酒范圍為(25%vol≤酒精度≤40%vol),解決了現行標準中40-41度區間產品無標準的問題。
五、修改了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方面,新標準在色澤和外觀、口味口感、風格”的相關描述沒有做大的修改,和現行的2006版差別不大。
最大的也是很重要的修改是將2006版標準中“己酸乙酯為主體的復合香氣”改為新版“窖香為主的、舒適的復合香氣”,弱化了己酸乙酯的概念,強調窖香、舒適的復合香氣,特別是增加了“舒適”一詞,這強化了消費者對高品質白酒的認知,更加符合市場對于高舒適度,高順暢度白酒產品的發展趨勢和需求。
六、理化指標作了重要修改
增加了酸酯總量、己酸+己酸乙酯的測定。新標準中除酒精度和固形物外,理化檢測分為生產日期起1年內(含)的產品仍按老標準的指標要求:總酸、總酯、己酸乙酯分別進行檢測和判定;自生產日期1年后的產品,則按酸酯總量、己酸乙酯+己酸總量的檢測標準判定。
七、新標準的第7.3項規定:預包裝產品應標識產品類型為“固態法白酒”(老標準沒有)。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