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國家發改委網站發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以下簡稱《目錄(2019年本)》),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同時廢止。值得注意的是,在新目錄中,“白酒生產線”已從“限制類”產業中移除。這意味著,白酒產業將不再成為國家限制類產業。
據了解,首次將白酒生產線、酒精生產線(燃料乙醇項目除外)列入限制類目錄,是2005年國家發改委發布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
此后的2011年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除繼續限制白酒和酒精生產線之外,進一步將生產能力小于18000瓶/時的啤酒灌裝生產線納入限制類目錄,并將生產能力12000瓶/時以下的玻璃瓶啤酒灌裝生產線、3萬噸/年以下酒精生產線(廢糖蜜制酒精除外)列入淘汰類目錄;
今年4月發布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征求意見稿)》,在刪掉前述2011年新增的啤酒、酒精等生產線基礎上,酒精生產線和白酒生產線繼續列為限制類目錄,但對白酒生產線提出“白酒優勢產區除外”。
如今伴隨《目錄(2019年本)》的發布,“白酒生產線”從“限制類”產業中移除,同時也表明白酒產業將不再成為國家限制類產業。
對此,業內人士指出,取消白酒產業限制政策,有利于吸引優質資源、外部資本進入白酒行業,建立良性競爭機制,同時,使白酒行業生產技術、質量安全、標準化體系、誠信體系、溯源體系等各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標準要求,有力推動白酒產業落后產能淘汰機制,促進白酒產業升級和結構調整。
同時業內也指出,此前的限制使得白酒企業只能技改而不能新建,限制解除過后酒企可以新建生產線擴充產能,但未來行業整體產能不會大幅擴張。
對于一二線名酒企業而言,為保證產品品質,其產能擴張多依賴自身,過去數年的發展表明,國家限制并未受到直接制約。例如茅臺集團董事長李保芳就明確指出,2019年貴州茅臺擴產,未來達到5.6萬噸之后不再擴產,因為環境的承載能力不允許。此外,在行業集中度不斷提升的大背景下,區域中小酒企的生存空間被進一步壓縮,這也就造成它們不會盲目的擴大產能。因此,從這一層意義來看,取消白酒產能設限并不會帶來白酒產能的大幅擴張。
事實上,從白酒產業被國家列入限制類產業起至今的一些數據也表明了這一點。白酒產量在過去14年中經歷了先增長、后下降、再小幅回升的過程。
2005年,規模以上白酒企業產量349.34萬千升,至2013年,累計產量1226.20萬千升,隨后由2014年的1256.9萬千升增長至2016年歷史最高1358.4萬千升,但2017年白酒產量1198.1萬千升,首次出現下降,2018年則再次降低至871.2萬千升,同比減少27.2%。2019年上半年,中國白酒產量同比小幅回升,增長了2.2%這一變化,直接意味著什么?是否意味著“白酒生產許可證”不那么珍貴?此前,曾有“白酒生產許可證”被炒到五六百萬元一張的例子。
對此,業內專家認為,白酒生產線解除“限制”,為新版白酒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推行創造了條件,使得生產準入門檻的提高具備了條件。
中國酒協副秘書長甘權表示,限制政策的取消,對能夠生產優質酒的優勢產區和名酒企業是極大的利好,有利于吸引優質資源、外部資本進入白酒行業,建立良性競爭機制,但放開并不意味著其結果就是全國酒廠遍地開花。
白酒專家楊官榮也認為,以前外來資本進入酒業手續繁瑣,現在應該容易了,對中小企業來說,缺人才,缺資源,可能就會被有更多優勢資源的外來資本沖擊。而對于茅臺、瀘州等一些優質產區,可能是一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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