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傳統文化中,酒是“禮”之魂。中國古代文化史專家柳詒征先生就認為:“古代初無尊卑,由種谷作酒之后,始以飲食之禮而分尊卑也。”(《中國文化史》)。由此可見,酒,甚至可以說是中國傳統禮儀形成的源頭。
在西周,酒禮是最嚴格的禮節。周公頒布的《酒誥》中,明確指出天帝造酒的目的并非供人享用,而是為了祭祀天地神靈和列祖列宗,嚴申禁止“群飲”、“崇飲”,違者處以死刑。由此可見,酒在人類社會初期是以貴族飲品的面目出現的。到春秋戰國時期,儒家學派創始人孔子就又提出“百禮之會,非酒不成”、“飲酒者,乃學問之事,非飲食之事也”。孔子認為,飲酒,不是吃喝這么簡單,而是關系以德治國、人民安居樂業的事情。所以酒文化也是孔子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
秦漢以后,隨著禮樂文化的確立與鞏固,酒文化中“禮”的色彩也愈來愈濃,《酒戒》、《酒警》、《酒觴》、《酒誥》、《酒箴》、《酒德》、《酒政》之類的文章比比皆是,完全把酒納入了秩序禮儀的范疇。
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喝酒是要講究飲酒對象、飲酒地點甚至醉酒地點的,尤其是在知識精英層面,對于飲酒的禮儀十分重視。譬如在吳斌的《酒政》就曾表示,飲酒對象應是是“高雅、豪俠、直率、忘機、知己、故交、玉人、可兒”,飲酒地點是“花下、竹林、高閣、畫舫、幽館、曲澗、平疇、荷亭”,飲酒季節是“春郊、花時、清秋、新綠、雨霽、積雪、新月、晚涼”(吳斌《酒政》)。
袁宏道在《酒令》中又提到,理想的醉地是“醉花宜晝,襲其光也;醉雪宜夜,消其潔也;醉文人宜謹節奏章程,畏其侮也;醉俊人宜加觥盂旗幟,助其烈也;醉樓宜暑,資其清也,醉水宜秋,泛其爽也……”
然而今天喝酒,往往以逼酒為恭敬,以醉酒為榮耀,事實上在中國傳統文化中,不僅對于飲酒的時間地點有著界定,對逼酒、灌酒等飲酒過程中的陋習,也有獨特的觀點,清朝阮葵生在《茶余客話》就說“以逼為恭敬,以虐為慷慨,以大醉為快樂……必無禮無義不讀書者。”
由此可見,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喝酒是一件雅事,醉酒是一種境界,以酒會友是最高的禮儀。正因為如此,酒貫穿于中國傳統文化的始終,尤其是詩詞歌賦當中,處處可見酒的影子,文人雅士無不好酒,孔子可以飲酒“百觚”,李白可以痛飲“三千杯”,曹雪芹更是“舉家賒粥酒常喝”,在中國文化史上,這些人都留下了璀璨而經久不衰的文學巨著,并影響千年。
現如今,越來越多的人從“以禮待人”變為“以利待人”,在喝酒上也變得功利性極強,這恰恰丟失了中國傳統酒文化的魂。這種現象的背后,凸顯的是人們彼此之間關系已經淪陷成為毫無信任,且滿是利益。
因此,我們應當對酒充滿敬畏之情,因為,那是上天對人類的恩賜。所以,我們需要的是樹立正確的飲酒觀,而非將酒單純的當做謀事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