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外,18歲以下的青少年不能買酒,社會也不能向他們出售酒。但我國法律在這一塊還沒有制定,隨著消費門檻的降低,未成年人飲酒問題正日益突出。10月11日,中國酒業協會在京宣布,今年“全國理性飲酒宣傳周”的主題為“關愛成長,非成勿飲”,中國酒業協會將聯合行業內外,開展以“預防未成年人飲酒”為主旨的全國理性飲酒宣傳周活動,同期開展“萬店承諾不向未成年人售酒”活動,并大力呼吁立法嚴控未成年飲酒。
今年的“全國理性飲酒宣傳周” 由中國酒業協會主辦,將于10月21日-28日在全國進行,茅臺集團、五糧液等眾多酒類生產企業,酒仙網、華龍酒業、網酒網等酒類經銷企業積極參與,呼吁社會全面嚴控未成年飲酒,并積極推動相關立法。
未成年人飲酒危害多,應立法嚴控
成年人適量飲酒可以怡情、助興,可以增進友誼、促進溝通,但未成年人身體發育還不成熟,飲酒會造成身體器官的損傷,影響腦區的發育,容易發生事故或意外。一些調查結果顯示,我國未成年人飲酒較為普遍,甚至有逐步接近歐美地區的趨勢。而最近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保樂力加的一項調查發現,約有一半的中學生曾有過飲酒行為,其中四分之一的學生第一次飲酒在10歲前。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提到:“全社會應當樹立尊重、保護、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風尚,關心、愛護未成年人”。未成年人飲酒是我們應該重視的問題,政府、家庭、學校、酒類行業和社會都有責任來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飲酒行為。
酒類產品作為一種特殊食品,與社會文化關聯緊密,倍受社會各界的關注。與飲酒相關的社會問題,包括酒后駕駛、未成年人飲酒、過量飲酒等,均是社會熱點問題,也是酒類行業所要關注和幫助解決的問題。
盡管《未成年人保護法》、《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等規律法規都明文規定,禁止未成年人飲酒、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但在實際的生活中,這一法律規范的落實和執行并不那么理想,也沒有相應強制或刑法措施。
“據我們了解,這些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相對欠缺,很多人不知道有相關規定,也并沒有像酒駕那樣入刑處罰”,在接受采訪時,中國酒業協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宋書玉對此也頗為遺憾,從整個過酒類行業的責任來說,他表示,希望在未來相關法律法規上能夠有更加嚴格明確的規定,“用法律的方式強制推進這一倡導,讓‘禁止未成年人飲酒’、‘不向未成年人售酒’得到更好的落實。”
“從行業發展趨勢的角度來講,全面考慮人民福祉,進一步強化社會責任,加強消費者教育,普及酒文化知識,倡導理性飲酒,樹立行業正面形象,是酒類行業實現新型發展的重要內容,也是推動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有力保障”,中國酒業協會理事長王延才同樣表示,倡導理性飲酒,預防未成年人飲酒是行業應該做的,作為行業協會,中國酒業協會將會持續不斷的推進理性飲酒相關宣傳。
“未成年人是未來的希望,保護未成年人權利是全行業義不容辭的責任”,作為今年酒與社會責任促進聯盟主席單位,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王崇琳直言,未成年人飲酒是一個普遍的社會現象,雖然酒類已經成為社會飲品,但未成年人飲酒依然需要禁止,尤其酒類行業,有義務和責任來幫助減少未成年人飲酒現象。
、行業行動:萬店承諾“不向未成年人售酒”
有人說,未成年人能飲酒是個人選擇,而行業的本分是提供高質量產品。
作為中國酒行業領軍企業的管理者之一,王崇琳表示,企業發展離不開有序和諧的社會環境,企業需要承擔社會責任,未成年人是酒類產品是未來的消費主體,但絕不是現在的消費主體,保護品牌、保護行業聲譽,生產企業必須要有清醒的認識,“除了提供安全高質的產品,也應該積極行動,改變未成年人飲酒的風氣”,他同時承諾,作為酒企要做到:不向未成年人售酒,廣告宣傳不針對未成年人。
的確,酒類產業肩負著中華酒文化的傳承和發揚使命,同樣肩負著社會賦予的責任:理性、法律、和諧、關愛。
作為行業協會,中國酒業協會去年7月與一些骨干企業共同成立了“酒與社會責任促進聯盟”,同年10月份,在商務部、國家衛計委、工信部、國家食藥總局的指導下,舉辦了以“理性文明拒絕酒駕”的全國理性飲酒日活動。據宋書玉介紹,去年至今,相關活動覆蓋了300多個城市,上百個酒類企業、經銷商和地方協會的上萬名企業員工和志愿者參與,影響了數千萬計的消費者。
在此基礎上,今年的“理性飲酒宣傳周”將在全國集中組織開展全國理性飲酒宣傳,部分活動延長前后時段,主會場10月21日在北京舉行,上海、重慶、深圳、南京、成都、武漢、濟南、鄭州、合肥、貴陽、佛山等地同步舉辦分會場,全國主要酒類企業、經銷商及各地酒協將在數百個城市同步推出市場活動,向社會宣傳未成年人飲酒的危害,同期開展“萬店承諾不向未成年人飲酒”活動。
此外,活動還將選擇部分學校對未成年人進行宣傳。現已有15家企業和省市酒類行業協會申請在全國各地舉辦分會場活動,幾十家龍頭企業和龍頭經銷商正積極準備活動。“相信今年的活動將發揮更大的影響力,產生更好的效果”,宋書玉表示。(中國酒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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