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購物已經是平原小伙伴們
離不開的一種生活方式了,
收快遞的心情固然美滋滋,
可是也免不了遇見快遞破損等糟心的時候,
這可怎么辦呢?
新的法規要來了!
《快遞暫行條例》自5月1日起施行,《條例》明確快件收寄規則、投遞規則;細化無法投遞、無法退回快件的處理規則和快件損失賠償規則;專門規定用戶個人信息保護制度,對于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用戶信息等違法行為,規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
這是我國第一部專門針對快遞業的行政法規,從制度層面奠定了快遞業高質量發展的基礎。據國家郵政局統計,我國快遞業務規模已經連續4年位居世界第一,每年新增就業20萬人,對全球包裹快遞量的增長貢獻率超過了50%。我國已經有7家快遞企業陸續上市,形成了7家年收入超過300億元的企業集團。
快遞企業出售、泄露用戶信息 最高罰10萬
《條例》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建立快遞運單及電子數據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用戶信息等電子數據,定期銷毀快遞運單,采取有效技術手段保證用戶信息安全。
根據《條例》,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有未按照規定建立快遞運單及電子數據管理制度,未定期銷毀快遞運單,出售、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用戶信息等行為,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用戶信息泄露的情況,未立即采取補救措施,或者未向所在地郵政管理部門報告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其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
假名無法寄件 實名收寄信息系統已上線
為強化快遞實名制,《條例》將實名寄件上升至法律層面。寄件人交寄快件,應當如實提供以下事項:
寄件人姓名、地址、聯系電話;
收件人姓名(名稱)、地址、聯系電話;
寄遞物品的名稱、性質、數量。
同時,寄件人拒絕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不得收寄。《條例》指出,除信件和已簽訂安全協議用戶交寄的快件外,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收寄快件,應當對寄件人身份進行查驗,并登記身份信息,但不得在快遞運單上記錄除姓名(名稱)、地址、聯系電話以外的用戶身份信息。
冒領、私自開拆他人快件等行為 將受處罰
《條例》指出,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利用信件、包裹、印刷品以及其他寄遞物品(以下統稱快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除有關部門依照法律對快件進行檢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非法檢查他人快件。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私自開拆、隱匿、毀棄、倒賣他人快件。
冒領、私自開拆、隱匿、毀棄、倒賣或者非法檢查他人快件,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有前款規定行為,或者非法扣留快件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其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
快件延誤丟失損毀等 可要求快遞企業賠償
《條例》指出,兩個以上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可以使用統一的商標、字號或者快遞運單經營快遞業務。前款規定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遵守共同的服務約定,在服務質量、安全保障、業務流程等方面實行統一管理,為用戶提供統一的快件跟蹤查詢和投訴處理服務。
同時,用戶的合法權益因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而受到損害的,用戶可以要求該商標、字號或者快遞運單所屬企業賠償,也可以要求實際提供快遞服務的企業賠償。
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條例》還提到,國家鼓勵保險公司開發快件損失賠償責任險種,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保。
鼓勵在小區單位設投遞場所
《條例》明確規定,企業事業單位、住宅小區管理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采取與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簽訂合同、設置快件收寄投遞專門場所等方式,為開展快遞服務提供必要的便利。鼓勵多個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共享末端服務設施,為用戶提供便捷的快遞末端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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