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與藥之間源遠流長、緊密難分的關系糾葛其實比我們想象的還要更深一些,遠非一句“酒從最初便有藥用功能,一直延續至今”就能夠說盡的。酒用于醫藥在我國具有悠久的歷史。醫的繁體字“醫”在漢代文字學家許慎的《說文解字》中被解釋為:“治病工也。殹,惡姿也;醫之性然。得酒而使,從酉。……一曰殹,病聲,酒所以治病也。《周禮》有醫酒。古者巫彭初作醫”。酒在很早的時候就已經被作為醫療的輔助劑了。
從古中醫角度來看的話,我國現存出土最古的醫學方書《五十二病方》共記載藥方283篇,其中涉及酒的療方40篇,分別用于內科和外科的治療。我國早期以酒入藥用的情況在商周時期就已經十分廣泛。從漢代的諸多出土文獻來看,當時酒飲有米酒、溫酒、肋酒、白酒四大類。其中米酒即“醴”,又稱為醪或濁酒。《漢書》記載:“為酒醴醪以靡谷為多”,類似于今天的醪糟。《黃帝內經·素問》有《湯液醪醴論》專篇,可見米酒早已入藥用。溫酒,即“醞酒”,意思是反復多次精釀之美酒。肋酒應當是“漉酒”,是指濾過的清酒。白酒則是單純的字面意思,是與清酒相對而言,即不經過濾的酒。這四大類酒在《五十二病方》中所記載的酒療方中均有出現。
在長沙馬王堆西漢墓中出土的帛書《養生方》和《雜療方》中我們可以看到我國迄今為止發現的最早的釀酒工藝記載。其中的“醪醴”部分包含了整個藥酒的制作過程、服用方法及功能主治,其制法包含了十道工序,可見古時釀酒工藝之復雜。另外,《黃帝內經·素問》還指出:“自古圣人之作湯液醪醴者,以為備耳!夫上古作湯液,故為而弗服也。中古之世,道德稍衰,邪氣時至,服之萬全”說明古人釀造醪酒一般用于祭祀或醫藥。
到了東漢時期,張仲景《傷寒論》和《金匱要略》中用酒的方劑共28篇,所用之酒有“酒”“清酒”“白酒”“苦酒”四大類。“酒”“清酒”同為一物,是古代糧食釀造酒中質地純凈者。白酒,即米酒,將米酒過濾即得,為乳白色液體,屬于低度酒。苦酒,即醋,由于漢代時釀酒濃度低,容易發酸而成醋,故又稱為苦酒。縱觀張仲景對酒的使用,有用來制藥的,也有直接用來服藥的,甚至用酒煮、浸、泡藥材,林林總總,不一而足。
在之后,酒的藥用功效不僅沒有減少,反而花樣更多,品類更繁。直至今日,藥與酒也仍保持著密切的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