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法律將法國紅酒等級分為4個等級:法定產區餐酒(aoc)、優良地區餐酒(vdqs)、地區餐酒(vins de pays)和日常餐酒(vins de table)。在法國另外一個著名的葡萄酒產區波爾多,除了aoc制度外,還有一個針對酒莊的分級制度,就是1855年波爾多紅葡萄酒分級制度。
法國紅酒世界聞名,法國不但是全世界釀造最多種葡萄酒的國家,也出產無數聞名于世的高級葡萄酒,其口味種類極富變化,法國生產的紅酒有六大生產地包括波爾多(bordeaux)、勃艮第(burgundy)、香檳(champagne)以及阿爾薩斯(alsace)、羅瓦河河谷(loire valley) 、隆河谷地(cotes du phone)等其中又以氣候溫和土壤富含鐵質的波爾多產地最具代表。
在眾多的紅酒中許多人鐘法國紅酒的原因是,法國不但是全世界釀造最多種葡萄酒的國家,也生產了無數聞名于世的高級葡萄酒。
法國法律將法國葡萄酒分為4級:法定產區餐酒(aoc)、優良地區餐酒(vdqs)、地區餐酒(vins de pays)和日常餐酒(vins de table)。其中,法定產區葡萄酒占全部產量的35%,優良地區餐酒占2%,地區餐酒為15%,日常餐酒為38%。法國紅酒等級如下:
法定產區葡萄酒
級別簡稱 aoc,是法國葡萄酒最高級別aoc在法文意思為“原產地控制命名”。原產地地區的葡萄品種、種植數量、釀造過程、酒精含量等都要得到專家認證。只能用原產地種植的葡萄釀制,絕對不可和別地葡萄汁。aoc產量大約占法國葡萄酒總產量的35%。酒瓶標簽標示為 appellation+產區名+controlee。
優良地區餐酒
級別簡稱 vdqs,是普通地區餐酒向aoc級別過渡所必須經歷的級別。如果在vdqs時期酒質表現良好,則會升級為aoc。產量只占法國葡萄酒總產量的2%。酒瓶標簽標示為 appellation+產區名+qualite superieure。
地區餐酒
vin de pays日常餐酒中的酒被升級為地區餐酒。地區餐酒的標簽上可以標明產區。可以用標明產區內的葡萄汁,但僅限于該產區內的葡萄。產量約占法國葡萄酒總產量的15%。酒瓶標簽標示為 vin de pays + 產區名,法國絕大部分的地區餐酒產自南部地中海沿岸。
日常餐酒
vin de table是最低檔的葡萄酒,作日常飲用。可以由不同地區的葡萄汁而成,如果葡萄汁限于法國各產區,可稱法國日常餐酒。不得用歐共體外國家的葡萄汁,產量約占法國葡萄酒總產量的38%。
最新修正
法國議會09年10月6日決議,隨著法國紅酒業共同組織(ocm)的改革以及不標注葡萄品種和年份的vin de france這一新類別的創立,l’anivit(法國國家日常餐酒和地方餐酒行業協會)更名為l’anivin defrance(法國國家葡萄酒行業協會),vin de table(日常餐酒)以及l’anivit中的“t”都將消失。法國日常餐酒vdt更名為vdf(vin de france)。09年8月1號以后,歐盟所有vdp 更名為igp。
2009年08月的時候,為了配合歐洲葡萄酒的級別標注形式,法國紅酒等級發生了一個改革。以下是新的等級制度,將在2011年1月1日起裝瓶生產的產品使用新的等級標記:
aoc葡萄酒(法定產區葡萄酒)變成aop葡萄酒 (appellation d’origine protégée)。
vdp葡萄酒(地區餐酒葡萄酒)變成igp葡萄酒 (indication géographique protégée)。
vdt 葡萄酒(日餐餐酒葡萄酒) 變成 vdf 葡萄酒( vin de france ) ,屬于無 ig 的葡萄酒,意思是酒標上沒產區提示的葡萄酒 (vin sans indication géographique)。
2009年10月的時候,法國國家葡萄酒行業協會新聞公報報道稱,l’anivit更名為l’anivin de france。vin de table(日常餐酒)以及l’anivit中的“t”都將消失。
公報中指出,隨著法國葡萄酒業共同組織(ocm)的改革以及不標注葡萄品種和年份的vin de france這一新類別的創立,l’anivit(法國國家日常餐酒和地方餐酒行業協會)更名為l’anivin de france(法國國家葡萄酒行業協會)。
此次法國紅酒等級改革的原因
1、來自新世界國家生產者的競爭日趨激烈
2、法國葡萄酒的現行分級過于復雜(法國葡萄酒的高端產品定位是眾所周知的,但常常令人無法形容只有二分之一的消費者知道一瓶vdp葡萄酒和一瓶aoc葡萄酒的區別。)
3、現有葡萄酒標簽上的復雜標識(造成消費群的不穩定性;造成出口的葡萄酒不易被識別。)
4、面對日益強勢的外國葡萄酒品牌,出口市場上缺少法國品牌葡萄酒。
改革的目標:
1、增加供應以滿足消費者的需求和需要。
2、使產品標識更加清晰,在世界市場上提高歐洲葡萄酒(包括法國葡萄酒)的形象。
3、確立一個清晰,簡單,有效的葡萄種植和葡萄酒釀造的制度,以達到供求平衡的目的。
4、使歐洲葡萄酒相對于新世界的葡萄酒更具有競爭力。
在法國另外一個著名的葡萄酒產區波爾多,除了aoc制度外,還有一個針對酒莊的分級制度,就是1855年波爾多紅葡萄酒分級制度。酒莊(grand cru classe),分為5個等:
一等酒莊(first growths, premier grand cru classe 或 premiers crus)
二等酒莊(second growths 或 deuxiemes crus)
三等酒莊(third growths 或 troisiemes crus)
四等酒莊(fourth growths 或 quatriemes crus)
五等酒莊(fifth growths 或 cinquiemes crus)
法國勃艮第葡萄酒的等級制度
世界上最貴的葡萄酒——羅曼尼康帝
法國勃艮第產區的分級體系雖然與波爾多同樣古老,但是它的分級制度是以葡萄園而不是酒莊為基礎的。你了解勃艮第的這種分級制度嗎?這種分級方式對價格有什么樣的影響?它是否經得起時間的考驗呢?
domaine de la romanée-conti 是世界上最貴的酒。
1855年的兩件事奠定了今天看似對立的紅酒分級制度。一件是wine of médoc 1855 classification(中國人習慣叫它“1855年波爾多酒莊分級體系” ), 當年制定這套分級體系的拿破侖三世可能永遠都想不到,這個體系直接把波爾多這推向了葡萄酒——這座龐大金字塔的頂部。同樣也是這套分級制度,造就了我們熟知的波爾多的五大酒莊(拉菲酒莊,瑪歌酒莊,拉度酒莊,木桐酒莊和侯貝酒莊),對于某個特定產區來說,這也許是最成功一次世界級營銷。
1855年的另外一件事,卻并不那么起眼,也沒有那么多人記得,一個叫lavalle的書商出版了一張名為plan topographique of burgundy's c te d'or(勃艮第葡萄園地圖)的地圖,上面記載了勃艮第所有的葡萄園分布,而這張地圖,則在80多年后的1936年,直接成為了400多個葡萄產區分級的基礎。兩件事在當時都出于簡單的商業需要,但卻起到了里程碑的作用。波爾多的價格分級直接成為了波爾多產區的鼓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