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結婚飲酒習俗 “會親酒”,訂婚儀式時,要擺的酒席,喝了“會親酒”,表示婚事已成定局,婚姻契約已經生效,此后男女雙方不得隨意退婚、賴婚。
“回門酒”,結婚的第二天,新婚夫婦要"回門",即回到娘家探望長輩,娘家要置宴款待,俗稱"回門酒"。回門酒只設午餐一頓,酒后夫妻雙雙回家。
“交杯酒”:這是我國婚禮程序中的一個傳統儀節,在古代又稱為“合.巹”(巹的意思本來是一個瓠分成兩個瓢),孔穎達解釋道"以一瓠分為二瓢謂之巹,婿之與婦各執一片以醑(即以酒嗽口),合巹又引申為結婚的意思。
二、重大節日的飲酒習俗:
1、春節:漢武帝時規定正月初一為元旦;辛.亥革.命后,正月初一改稱為春節。春節期間要飲用屠蘇酒、椒花酒(椒柏酒);寓意吉祥、康寧、長壽。
2、燈節:又稱元宵節、上元節。這個節日始于唐代,因為時間在農歷正月十五,是三官大帝的生日,所以過去人們都向天宮祈福,必用五牲、果品、酒供祭。祭禮后,撤供,家人團聚暢飲一番,以祝賀新春佳節結束。
3、清明節:時間約在陽歷4月5日前后。人們一般將寒食節與清明節合為一個節日,有掃墓、踏青的習俗。始于春秋時期的晉國。這個節日飲酒不受限制。
4、端午節:又稱端陽節、重午節、端五節、重五節、女兒節、天中節、地臘節。時在農歷五月五日,大約形成于春秋戰國之際。人們為了辟邪、除惡、,有飲菖蒲酒、雄黃酒的習俗。同時還有為了壯.陽.增壽而飲蟾蜍酒和安眠而飲夜合歡花酒的習俗。
5、中秋節:又稱仲秋節、團圓節,時在農歷八月十五日。在這個節日里,無論家人團聚,還是摯友相會,人們都離不開賞月飲酒。文獻詩詞中對中秋節飲酒的反映比較多,《說林》記載:“八月黍成,可為酎酒”。五代王仁裕著的《天寶遺事》記載,唐玄宗在宮中舉行中秋夜文酒宴,并熄滅燈燭,月下進行“月飲”。
6、重陽節:又稱重九節、茱萸節,時在農歷九月初九日,有登高飲酒的習俗。始于漢朝。宋代高承著的《事物紀原》記載:“菊酒,《西京雜記》曰:‘戚夫人待兒賈佩蘭,后出為段儒妻,說在宮內時,九月九日佩茱萸,食蓬餌,飲菊花酒,云令人長壽’。《續齊諧記》曰:‘漢桓景隨費長房游學’。謂曰:’九月九日,汝家當有災厄,急令家人作絹囊,盛茱萸,懸臂登高山,飲菊花酒,禍乃可消’。景率家人登,夕還,雞犬皆死。房曰,‘此可以代人’。”
7、除夕:俗稱大年三十夜。時在一年較后一天的晚上。人們有別歲、守歲的習俗。即除夕夜通宵不寢,回顧過去,展望未來。始于南北朝時期。除夕守歲都是要飲酒的,唐代白居易在《客中守歲》一詩中寫道:“守歲樽無酒,思鄉淚滿巾”。宋代蘇軾在《歲晚三首序》中寫道:“歲晚相饋問為’饋歲’,酒食相邀呼為’別歲’,至除夕夜達旦不眠為’守歲’”。
三、其他飲酒習俗: “滿月酒”或“百日酒”,中華各民族普遍的風俗之一,生了孩子,滿月時,擺上幾桌酒席,邀請親朋好友共賀,親朋好友一般都要帶有禮物,也有的送上紅包。
“寄名酒”:舊時孩子出生后,如請人算出命中有克星,多厄難,就要把他送到附近的寺廟里,作寄名和尚或道士,大戶人家則要舉行隆重的寄名儀式,拜見法師之后,回到家中,就要大辦酒席,祭祀神祖,并邀請親朋好友,三親六眷,痛飲一番。
“壽酒”:人有給老人祝壽的習俗,一般在50、60、70歲等生日,稱為大壽,一般由兒女或者孫子,孫女出面舉辦,邀請親朋好友參加酒宴。
“上梁酒”和“進屋酒”:在農村,蓋房是件大事,蓋房過程中,上梁又是較重要的的一道工序,故在上梁這天,要辦上梁酒,有的地方還流行用酒澆梁的習俗。房子造好,舉家遷入新居時,又要辦進屋酒,一是慶賀新屋落成,并志喬遷之喜,一是祭祀神仙祖宗,以求保佑。
“開業酒”和“分紅酒”:這是店鋪作坊置辦的喜慶酒。店鋪開張,作坊開工之時,老板要置辦酒席,以志喜慶賀;店鋪或作坊年終按股份分配紅利時,要辦"分紅酒"。
“壯行酒”,也叫“送行酒”:有朋友遠行,為其舉辦酒宴,表達惜別之情。在戰爭年代,勇士們上戰場執行重大且有很大生命危險的任務時,指揮官們都會為他們斟上一杯酒,用酒為勇士們壯膽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