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納帕河谷葡萄酒,美國加州舊金山灣納帕河谷特產。納帕河谷屬于很適合優良釀酒葡萄生長的溫帶氣候。這里漫長生長季的特點是白天陽光充足、溫暖、干燥,夜晚涼爽,為葡萄緩慢均勻的成熟提供了一個理想的綜合條件,是美國最著名的葡萄產區,出產的葡萄酒是全美的,是世界上享有極高知名度和美譽的葡萄酒。其酒體醇厚、濃郁、帶有自然的酸度和純正果味,具有果香、花香、泥土、香料、堅果和草本植物香氣。2012年獲中國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登記。
產地環境
1.地質:納帕河谷的地質多樣而特。納帕河谷是由板塊運動、火山活動和圣保羅灣的沖積水和洪水形成。圣保羅灣曾進入過納帕河谷。納帕河谷被納帕河分開。納帕河沿著納帕河谷的錐形地形流過,由其南部可全面通航的河流逐漸縮窄到北端的僅僅一條小溪。納帕河谷的地形變化體現在其長度方向,由南部多風的河口平地和平緩的山丘到卡利斯托加市山谷狹窄的頂部,位于東面圣海倫娜山山腳的帕里塞德(palisades)陡峭的巖壁與西面森林茂密的馬雅卡瑪絲山脈之間。
2.土壤:納帕河谷也同樣因其土壤的多樣性而特。原始存在的火山土、海洋土和沖積土,都是由納帕河谷6千萬年歷史長河中的地質事件產生的。巖石丘和沖積扇打斷了谷底,每一處都在記載著過去的地質事件。這個區域的地方志證明了有多種多樣的土壤,并且超過30種不同類型的土壤已經得到了識別。從排水良好的礫質土壤到保濕的鹽質黏土,這些土壤的深度和肥沃程度都不同。盛產葡萄的納帕河谷多種多樣的土壤類型賦予納帕河谷葡萄酒特的性質,并促成納帕河谷葡萄酒成為一個享譽全球的高品質產品。
3.氣候:受山脈以及臨近太平洋的影響和作用,納帕河谷屬于很適合優良釀酒葡萄生長的溫帶氣候。這里漫長生長季的特點是白天陽光充足、溫暖、干燥,夜晚涼爽,為葡萄緩慢均勻的成熟提供了一個理想的綜合條件。此外,沿著山谷,葡萄生長條件存在較大差異。卡利斯托加,位于谷頂,白天氣候炎熱,但同時葡萄又被從三面包圍的高山吹來的冷空氣保護,適宜各種紅葡萄酒原料品種生長。在山谷口的卡內羅斯(carneros),葡萄不斷地被霧和大風冷卻,只有在午后的風吹散晨霧后太陽才能短暫的照射葡萄,所以適合喜涼爽氣候的黑皮諾(pinot noir)和霞多麗(chardonnay)葡萄品種生長。正是由于這里特的氣候和地理條件,使得各種優質釀酒葡萄生長在納帕河谷地區,生產出世界上享有極高知名度和美譽的葡萄酒。
歷史淵源
納帕河谷最初由美國土著wappo居民開拓,土著人稱其為“納帕”,意為“富饒之地”,其后的歐洲移民亦采用此名。喬治·楊特(george yount)于19世紀40年代建立了納帕的個葡萄種植園。1861年,批釀酒廠在納帕河谷建立,包括至今都還在經營釀酒的查爾斯·克拉格(charles krug)酒莊。克拉格之后,h a pellet、john lewelling、matthew vann、hw crabb和general e d keyes都在納帕河谷建立了釀酒廠。 除此之外,還有大量小型葡萄園,面積從5英畝到20英畝不等。
產品質量特色
1、感官特色:
①酒體醇厚、濃郁,產自天然、成熟的葡萄,帶有自然的酸度;②帶有純正果味,襯出產區和特定品質的地域和區域性特征;③紅酒的厚重感和濃郁度在納帕河谷內自南往北而增強;④納帕河谷南部氣候涼爽的區域,紅葡萄酒的單寧較柔,而北部及沿著谷底的山地的區域,酒的單寧較強;⑤因特定品種和陳釀時間不同,白葡萄酒呈無色、至禾桿黃、至綠色、至金黃色澤,桃紅葡萄酒呈淡粉紅色至紅玫瑰花色,紅葡萄酒呈紫色,至寶石紅、至紅色、至棕色色澤;⑥葡萄酒的香氣具有品種典型特點,包括果香、花香、泥土、香料、堅果和草本植物香氣等。
2、理化指標:
①酒精含量(%體積百分數):7%至24%。②二氧化硫:≤百萬分之250。③揮發酸(以乙酸計,g/l):≤1.2。
生產方法
1.栽培管理:摘掉部分葡萄藤葉,為葡萄提供限度的光照,8月份時摘掉部分葡萄,提高剩余葡萄的品種性狀。
2.采收管理:葡萄成熟采收時間通常延后,從而使含糖量達到最高。手工采摘,防止葡萄碰傷,采摘后盡快壓碎。采摘在黎明前或晴日進行。收獲期間每日均須采摘。
3.生產管理:納帕河谷的釀酒師運用經驗,使納帕河谷葡萄汁的味道達到最佳,以生產出質量上乘的葡萄酒。應在加利福尼亞州生產和加工,使用85%或以上產自納帕河谷葡萄種植區種植的規定品種的葡萄。
4.納帕河谷葡萄酒的法定生產技術規范如下:
(1)發酵初期,除濃縮純葡萄汁、乳酸菌、已培養的酵母和酵母培養基、殺菌劑、沉淀劑或準許的發酵助劑以外,禁止添加任何其他物質。
(2)當用于釀造納帕河谷紅葡萄酒、白葡萄酒或桃紅葡萄酒的葡萄汁糖分含量低時,發酵之前或發酵過程中可加入濃縮純葡萄汁以生成酒精。
(3)用可滴定酸含量超過5.0g/l的葡萄汁釀制葡萄酒,釀酒師可在發酵之前、發酵過程中和發酵后加入改良劑調整酸含量。但僅允許在酒的釀造場所進行上述改良。加入葡萄汁或葡萄酒中的改良劑不能使葡萄汁或葡萄酒中的可滴定酸含量低于5.0g/l。
(4)可在發酵之前或發酵過程中向葡萄或葡萄汁中加入酒石酸或蘋果酸或二者的混合物。
(5)發酵結束后,可加入檸檬酸、富馬酸、蘋果酸、乳酸或酒石酸或兩種或多種這些酸的混合物,以調整天然的不足。
(6)可在相同的釀酒場所釀造發泡葡萄酒。可使用二氧化碳、氮氣或二者的混合物,在含汽葡萄酒轉運或裝瓶時保持負壓。
(7)起泡葡萄酒、人工加氣起泡葡萄酒和釀造起泡葡萄酒或人工加氣起泡葡萄酒的任何基酒,其酒精含量不能超過14%。
(8)葡萄酒應存儲在罐、大木桶、小橡木桶、有包裝或無包裝的玻璃瓶,或其他合適的不會污染葡萄酒的容器內。
(9)惰性纖維、紙漿、泥土或類似原料可在葡萄酒的窖藏和最終調制中用作助濾劑。
(10)過濾、澄清或提純葡萄酒過程中使用的原料可去除混濁、沉淀以及異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