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金輪牌”內銷貴州茅臺酒(陶瓷瓶)
酒精度:約55%vol 規格:500g
從1966年開始,茅臺酒廠更換土陶瓶為清鎮玻璃廠出產的玻璃瓶,但因當時特殊需要,同時為與一般直接銷售產品做出區分,茅臺酒廠延續使用此種土陶瓶包裝直至20世紀70年代初期。
在“wen個”時期很多商品和發票商都印有毛主席語錄,此瓶酒也有毛主席語錄,但不是被印刷在瓶身商標上的,而是被印在一張購置發票上,銷售時又被加貼在這瓶酒上。現摘錄語錄如下:“毛主席說,政治工作是一切經濟工作的生命線。”其瓶身上甚至還有購買人“王彥樹參謀長”,購置地點“小灶”,更有明確的價格“3.82元”。據查證,“王彥樹”曾任貴州省軍區某部參謀長,此酒為當年在軍隊干部服務社所購買。
1971年“金輪牌”內銷貴州茅臺酒(乳玻瓶)
酒精度:約55%vol 規格:500g
1971-1977年所產乳白玻璃瓶“金輪牌”茅臺,其特征基本一致:1.乳白色玻璃瓶,瓶底平整,多數無號記。2.塑料內塞加紅色塑料蓋加紅色封膜。3.“三大革命”背標。4.日期為橫排藍色中文數字。
正標右下角廠名落款中的“酒”字,中間形狀如同一個酒杯接住一滴水。背標為“三大革命標”,魏碑字體,最后一行的“之”字的最后一捺,形狀彎曲悠長,比較獨特。日期為中文數字,藍色,橫排,“十一”、“十二”為上下結構,如“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