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香型廣義是指2種或2種以上香型復(結)合而成(多指生產工藝上的復合生產),如濃、醬結合(占主要),濃、清結合,濃、清、醬結合等;
狹義是指在學習濃香型和醬香型基礎上,將兩種工藝糅合發展起來的,目前列入國家標準的是濃醬兼香型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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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國家標準定義:
以糧谷為原料,經傳統固態法發酵、蒸餾、陳釀、勾兌而成的,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發酵產生的呈香呈味物質,具有濃香兼醬香獨特風格的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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濃醬兼香型白酒吸取了醬香型白酒的工藝特點——高溫曲、 高溫堆積和濃香型白酒的工藝特點——混蒸續糟、泥窖發酵,把兩者的生產工藝創造性地結合在一起。既有醬酒的幽雅細膩,又有濃香酒的回甜爽凈,口感舒適,渾然一體,別具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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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香型白酒在標志濃香型和醬香型白酒特征的一些微量香味成分含量上恰好在濃香型和醬香型白酒之間,較好地體現了其醬濃諧調、兼而有之的特點。不同地區所產兼香型白酒因地理環境的不同,釀酒原料、制曲原料、生產工藝的不同,各自具有鮮明的個性特征,這種差別所顯現的異同點,在白酒的香氣、口味和個性、微量香味成分及相互間的量比關系上體現出來。從而形成了兼香型白酒傳統意義上的兩個不同流派: 一類是醬中帶濃,一類是濃中帶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