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消費行為走向移動化、碎片化,使得社交電商逐步成為未來發展的新趨勢,社交電商并不是一個新概念,而是電子商務和社交媒體的融合。
10年前賺錢靠平臺電商,5年前賺錢靠傳統微商,現在賺錢要靠新零售。
但是,隨著行業的發展,今后,社交電商、微商、微店有望納入規范管理,炒信、虛假交易、惡意評價等行為將承擔法律責任。
?12月25日,浙江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六次會議聽取了《浙江省電子商務條例(草案)》(以下稱條例草案)的說明。
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相關負責人表示,該條例草案的擬訂將進一步促進我省電子商務創新發展,有助于為國家有關立法提供浙江素材。
很多網友經常能在微信朋友圈中看到一些微商“刷屏”銷售各類商品。記者了解到,條例草案建議將這些微商、微店、社交電商等納入管理適用范圍。
“主要目的是為了促進和規范并舉。
該負責人介紹,這些微商、微店等有些屬于第三方平臺經營者,有些是自營經營者,納入適用范圍后,該類群體將按照條例草案規定的經營規范開展經營活動。
?如應當取得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工商登記、電信、網絡安全等行政許可和備案,公開相關經營信息等。此外,該類平臺或經營者的知識產權將受到法律保護。在經營規范方面,《條例(草案)》規定了實名注冊、注冊信息提交、注冊信息審查抽查、注冊處置措施、網店信息公示義務等內容。其中指出,電子商務第三方平臺經營者不得利用相對優勢地位,對平臺上電子商務經營者實施不公平交易行為。
在電子商務經營活動中,部分商家為了提升商業信譽,采取炒信、虛假交易、惡意評價等不正當競爭行為,擾亂了市場環境。
對此,條例草案對這些行為作出了禁止性規定,商家如從事此類不正當競爭行為,將被追究法律責任,或由工商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將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所以作為微商,一定要好好的經營自己的產品,不違規,不欺騙,做良心微商!對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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