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貴州茅臺股份會上,貴州茅臺董事長丁雄軍說:“一個產品本質上要追求品質,多樣性和平衡性對白酒的品質特別重要。”“我們追求的是高品質,不要過度去說某年。”這是丁董事長針對年份酒的提問的一次最直接最直白的回答。
這個回答,妥妥的打臉啊。只不過,打了誰的臉呢?
年份酒的概念早就玩爛了。有品牌甚至注冊了年份原漿商標。但是把年份酒玩成新高度、玩出新花樣、玩到實實在在的大把大把的鈔票的,還真是非茅臺莫屬。
最明顯的莫過于以前的茅臺陳釀15年。很多人其實都明白,這個15年,其實就是里面含有15年的基酒,至于15年酒的比例,大概只是了了。這玩意就像出去吃牛肉面,有牛肉的面就是牛肉面,不要要求一碗面里有多少牛肉。
穿長衫多了總會遇到作揖的,茅臺的年份酒終于遇到了較真的,還打了一場官司。只不過沒有引起消費者太多的關注。
隨著韭協的年份酒標準出臺,一些酒廠的年份酒產品不斷推出。茅臺終于把自己的年份酒的面子遮蓋起來了。據說業務講解不再提15年了。現在茅臺的董事長直接這么說,說明茅臺不會在年份酒的概念上跟風推出類似的產品。
這好像也給了力推年份酒的酒企一記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