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熟不熟,喝頓熱乎酒,感情自然深!
—— 米格
有句老話:與人交往,握十次手,不如喝一頓酒。
握手只是禮儀,酒是知已飲,將人的情感托起。與其冷冰冰地握手,不如熱乎乎地喝酒!
與人交往喝頓酒,可帶來歡樂,拉近距離。
難以想像沒有酒的飯局:賓朋滿座,埋頭吃飯的場景;誠如俗語道:無酒不成宴席。
有朋有酒,酒過三巡,菜過五味,氣氛自然友好、熱烈,即使第一次見面的朋友,也不覺得尷尬不自然。
一杯酒下肚,便是初步相識;二杯酒下肚,便加深了印象,三杯酒下肚,便開啟無話不談的好朋友模式……
指點江山、激昂文字,不分年齡,不論男女,只要達到微熏狀態,大家都會盡情滴暢談,小到家事公司事,大到國事天下事,傾其所學,如數家珍。
氣氛最好的莫過于同桌的朋友們都喝酒,如果大家都喝的狀態差不多,那氣氛就更加融洽;如遇同桌不喝者,服務員上完菜品便可以下課了。不喝酒者端茶斟酒,不亦樂乎;
眾人皆醉而我獨醒,在這種氛圍下,并不是一件美妙的事情,交流基本上沒有獨醒者的事,做個五好聽眾是不錯的選擇。
與人交往喝頓酒,可識人品性,所謂酒品如人品,酒風看作風。
在酒精的刺激下,平時不善言談的人變得口如懸河,樂觀開朗的人變得多愁善感,文質彬彬的人也有可能變得丑態百出。
平時性格中隱藏的一面,就這樣暴露在眾酒客面前了,酒后最能看出一個人的本質了。
喝酒之人有五種境界:
一為酒徒,嗜酒如命,有酒必喝,奈何酒量不行,逢喝必醉。
酒徒飲酒之時,沒有品位,遇酒就喝,哪管這酒好不好;酒徒飲酒也無定力,不懂得克制與量力而行,醉后更是毫無形象。
二為酒鬼,愛喝酒酒量也大,但是沒什么酒品。
一般人灌不醉酒鬼,但若遇上高手,也是必醉無疑;酒鬼醉后一般會失去自制力或借酒生事,難登大雅之堂。
三為酒圣,愛酒亦懂酒,酒量卻不必大。
酒圣對酒文化、酒品質有自己的見解,懂得飲酒的理解、方法;酒圣是不會每飲必醉的,常常能很好地掌握飲酒的度。
四為酒神,懂酒愛酒還極能喝。
酒神不輕易喝酒,要喝必喝有品位的酒,而且還能喝出品味來;酒神海量之身,一般好酒者難以企及,喝完亦是瀟灑自如。
五為酒仙,酒量非凡,而且喝什么都是酒。
酒仙酒品高,對酒了解極為深刻,卻已不再在乎酒的品質,只在乎喝酒的心境,喝酒后亦能達到忘我的境界。仙是遺世獨立的,這類人極少。李白就是這樣的人,“酒入豪腸,七分釀成了月光,還有三分嘯成了劍氣,秀口一吐,便是半個盛唐”。
喝一頓酒,酒可知這人值不值得來往、交心。所謂良師益友,酒圣、酒神、酒仙之流自是更受人尊敬,能得一酒圣、酒神或酒仙作為酒友、朋友,那是極為幸運的一件事。
愛酒者,喝酒是享受;厭酒者,喝酒是難受。
酒中見真章,酒中有乾坤;不喝酒者是萬萬體會不到滴,借用李白的詩作個結束:
天若不愛酒,酒星不在天。地若不愛酒,地應無酒泉。天地既愛酒,愛酒不愧天。已聞清比圣,復道濁如賢。賢圣既已飲,何必求神仙。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但得酒中趣,勿為醒者傳。
所以,握十次手,不如喝一頓酒是很有道理的。想要快速地拉近彼此之間的距離,去喝頓酒吧;想要訊速地了解一個人,去喝頓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