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與“酒”是我國古代文學藝術中的兩大意象,歷代文人騷客都曾不吝筆墨地對這二者進行了書寫。在傳統認識中,“夢”是形神、心物乃至天人關系的曲折反映,而“酒”則以其與生俱來的物質屬性與精神氣象深受藝術家的重視和青睞。縱觀中國古代文學藝術,“夢”與“酒”作為兩大審美意象,與中華傳統文學藝術淵源深遠,與詩、詞、賦等抒情性藝術相映成趣,又時常進入戲曲、雜劇、小說之中并與之相得益彰。
我國代文學藝術中的“夢”意象與“酒”意象由來已久,早在先秦時期的詩歌總集《詩經》中就已出現了涉及夢的作品如《關雎》、涉及酒的作品如《大雅·既醉》等詩作。戰國中期,《莊子》中書寫夢的文章多達十篇,并開始有意識地對“夢”展開形而上的思考,諸如“莊周夢蝶”“真人不夢”等典故與觀念,將夢這一特殊情況拓展為一種較為指向固定的意象。到了戰國末期,楚國大詩人屈原對“夢”與“酒”意象的書寫更是史無前例的浪漫而抒情,奇幻色彩濃郁。在他的《九章·惜誦》中這樣寫道:“昔余夢登天兮,魂中道而無杭。吾使厲神占之兮,曰:‘有志極而無旁’”,胸中有滿懷的壯志與抱負,但卻只能在夢中得以抒發,無限的憤懣之情只能在夢中說與鬼神聽。到了《九章·招魂》篇中:“瑤漿蜜勺,實羽觴些。挫糟凍飲,酎清涼些。華酌既陳,有瓊漿些……美人既醉,朱顏酡些”,在這個想象的人鬼共處世界中,人神鬼怪共飲美酒,在醉意醺醺中,一片美輪美奐、奇幻瑰麗的景象緩緩出現,毫無違和感。至此,文學藝術中對“夢”與“酒”的書寫產生了融匯。
到了兩漢時期,“夢”意象與“酒”意象漸趨成熟,司馬相如的《長門賦》、班固的《通幽賦》、王延壽的《夢賦》等都是以第一人稱的視角對“夢”與“酒”進行創作,其中尤以王延壽《夢賦》最為典型,不僅詳細描述了夢境的光怪陸離、奇幻瑰麗,更是通過對“夢”意象的成功塑造而彰顯“夢”意象的怪誕性、虛幻性、多變性等審美特質。鄒陽《酒賦》、揚雄《都酒賦》則是賦予“酒”意象更多的感情色彩和政治諷諫之功能意蘊。“夢”與“酒”作為古代文學藝術中的兩大審美對象,伴隨著中國古代文學藝術的不斷發展而漸趨成熟。它們之間的隱藏關聯也越發顯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