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兌是白酒行業揮之不去的“夢魘”,還未開口解釋,各路人馬就開始“狂懟”。每篇爆火的白酒新聞下面總會有“現在的酒都是勾兌的,沒法喝”、“濃香型白酒香精多”、“哪個酒廠不冒煙”等等諸多評論。不禁要問,“勾兌”到底做了什么錯事,時至今日,仍然眾怒不斷?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不是“勾兌”有錯,是“勾兌”背了不法分子的黑鍋,背負了假酒、差酒的污名。
不法分子如此勾兌白酒
談勾色變,避而不談不是辦法,必須要直面問題,相信如今的消費者,有足夠的能力來辨別是非對錯。大多數消費者理解的勾兌是“酒精、香精、糖精及水”勾兌成酒,實際上大多數酒廠是“基酒、調味酒、年份酒”等勾兌成酒。勾兌,本身是個技術用詞,卻因為個別酒廠的急功近利及個別人的不法行為,讓整個行業為之承擔不該承擔之重。
白酒大師勾兌白酒
筆者認為勾兌被污名,源于兩個轟動全國的事件,一是標王秦池倒下,二是朔州假酒案爆發。
一件事是標王秦池倒于“勾兌”。1995年及1996年,分別以6666萬和3.2億的天價,連續拿下中央電視臺的黃金時段投放廣告,“永遠的綠色,永遠的秦池”被廣而告之,產品供不應求,產能也跟不上,換句話說,沒有足夠的窖池來釀造足夠的酒。怎么辦,去四川買原酒,回來改頭換面賣高價,沒有不透風的墻,1997年被媒體曝光“秦池白酒是川酒勾兌”。秦池的產品因此事陷入“信任危機”,市場一落千丈,“勾兌”第一次大規模進入公眾視野。此時,“勾兌”給公眾的印象是“弄虛作假”、“掛羊頭賣狗肉”。如今,很多消費者說當地酒廠不冒煙(不釀酒),就知道從外地(四川)買原酒回去勾兌,鄙視的很。
另一件事是朔州假酒案。1998年春節,山西朔州爆發震驚全國的假酒案,27人喪生,22人中毒入院治療,其中多人失明。這批假酒是山西文水縣農民用工業酒精(含甲醇)、酒尾及水勾兌成酒用以謀利,最終6名犯罪分子被判處死刑。這一假酒案,讓“勾兌”第二次大規模進入公眾視野,上次是“假”,這次是“毒”,引發全國對白酒的恐慌,尤其是山西白酒,更有媒體以“勸君莫飲山西酒”為標題報道,與假酒案毫無關聯的山西汾酒受到嚴重影響和沖擊,銷售額從“汾老大”跌落至行業第九。
還有一件事情,估計酒水行業知道的也不多。1999年有次新工藝白酒研討會,著名白酒專家沈怡方指出,目前采用實用酒精生產的新工藝白酒達到70%。該觀點被媒體誤讀為“目前我國70%的白酒系勾兌”,在當時引起軒然大波。于是乎,公眾事件加行業事件,讓“勾兌酒”等于假酒或劣質酒,不敢喝、不能喝。
到底啥是勾兌,在酒水行業中普遍不普遍?“勾兌”是酒類生產中技術用詞,是指各種不同類型、不同酒度、不同優缺點的酒兌制成風格特點和質量指標一致的工藝技術方法。筆者理解,時間不同、窖池不同、工人不同等釀造出酒的質量不一,需經過“勾兌”保證出廠的每一瓶酒都完全一致。如果酒水不經過“勾兌”,或許今天喝到的和明天喝到的,口感都不一樣,會帶來更多的隱患。從這個意義上,勾兌是門科學,“七分酒三分勾”,經驗豐富的勾兌師可以將調味酒、年份酒將基礎酒的風格勾調的更飽滿,更適合消費者的口感。這個過程,類似于連鎖餐飲的中央廚房,即使你在不同城市,菜品的味道依舊差別不大,這就是工業時代的標準化。
市面上流通的成品酒,大多數均是勾兌過的,不論是白酒,還是葡萄酒,或者是朗姆酒等烈酒。嚴格意義上講,白酒分為固態法、固液法、液態法。第八代五糧液、飛天茅臺、旗幟西鳳等產品,是純糧固態發酵,其勾兌是“老酒勾新酒”;像老村長香滿堂、瀘州老窖二曲等低端產品,是固液法、液態法發酵,其勾兌是“食用酒精勾食用香料”。
老村長香滿堂標注輔料為食用香料
瀘州老窖二曲白酒的配料中標注食用香料
不管是飛天茅臺,還是老村長香滿堂,都是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消費者都可以放心飲用。道理不講不明,勾兌并不可怕,藏著掖著才可怕,才容易被“別有用心”的人拿來說事,不斷放大公眾的恐慌。
標注“食用酒精、食用香料”合情合理合法,一瓶酒賣個不到20元并不丟人,實實在在做人,認認真真做酒;違法的是那些酒廠不釀酒,暗地里用“食用酒精、食用香料”勾兌酒,明面上標榜自己是“五年陳釀”、“十年陳釀”的酒企。
轉自:歐陽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