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老之徒”,豈可“耀武揚威”?
文 | 云酒團隊
近日,抖音上出現了一些抓人眼球又令人困惑的白酒品牌——季老之徒和季老飛天芧臺酒,用著著名白酒專家季克良的照片,冠以季克良名號,頂著和茅臺一樣的外貌,曰“茅臺的味道”。
從抖音用戶“貴州省仁懷市耀武揚威酒業有限公司”(下稱“耀武揚威酒業”)發布的短視頻中可以看到,這家企業不僅有與茅臺外觀相似的白酒產品,甚至還有水杯、礦泉水、工作服等印上相應LOGO的配套產品。
一則視頻中,簡陋的車間里,幾個釀酒工身穿橙色短袖,背后印著“季老之徒”字樣,衣襟上的圖標乍一看與貴州茅臺的標志十分相似。
另一則視頻中,一本厚厚的商標“合集”翻了快一分鐘,里面有“季老之徒”“季老飛天芧臺”“季老芧臺”等多個商標信息。
是“李逵”還是“李鬼”?云酒頭條(微信號:云酒頭條)第一時間致電季克良季老,季老回復并不認識,假的。
是誰在消費季老?
相似商標的“創意”,只有你想不到,沒有你找不到。
據中國商標網顯示,視頻中的第31785070號“季老之徒”商標于2018年6月22日申請注冊,專用權期限由2019年3月21日至2029年3月20日,注冊申請人為王平。其于2018年12月29日申請注冊的第35645974號“季老之徒”商標并未通過。
企查查顯示,王平為上述耀武揚威酒業法人。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17日,注冊資本498萬元,其中持股人兩人,最大持股人王平持股數量95%,其余未有過多信息公布。
“季老之徒”外,王平或其公司還申請注冊了“季老之徒酒”“季老芧臺”“季老品鑒”“季老飛天芧臺”“芧臺品鑒”“季老貴賓品鑒”“季釀原漿封壇”“季老飛天蘋臺”等多個與季老有關的商標。
▲耀武揚威酒業申請注冊的四款商標(圖片來源:企查查)
其中,“季老品鑒”商標已成功注冊,“季老芧臺”“季老飛天芧臺”為無效商標,其余還在待實質審查階段。此外,王平還擁有“纖臺”“芡臺”等已成功注冊的商標。
王平告訴云酒頭條,其系季克良親傳弟子,公司資質和產品資質等一切手續齊全。王平表示,敢以季克良之名命名產品,不但得到了季老的首肯,甚至產品還得到了季克良的親筆題字。
不過,對于王平所述,季克良在接受云酒頭條采訪時表示“不認識,假的”。
在中國商標網第33類(酒類)商標中,“季老”相似商標為38個,其中除“季老之徒”外,還有諸如“師承季老”“季老風范”“季老故事”等商標都已成功注冊,共計9個,注冊人皆非茅臺或季克良本人。
而“飛天”的相似商標為956個,其中有4個商標的注冊人為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5個商標的注冊人為貴州茅臺酒廠(集團)習酒有限責任公司。其他名為“飛天傳奇”“飛天定制”“飛天醬酒”的商標數不勝數。
對此,云酒·中國酒業品牌研究院高級研究員、左右腦策略咨詢機構總經理權圖表示,“沒有商標注冊就上不了抖音,打飛天茅臺酒違法,打季老之徒去消費季老缺德。”
名人名牌,能傍上嗎?
其實,季克良或茅臺被攀附早已有之,從來不缺蹭熱度的行為。
例如,“季釀酒窖”商標歷經數年官司,最終被撤銷。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的判決結果顯示,該商標被撤銷并不是因為其侵犯了“季克良”的姓名權,而是該商標將會使相關公眾誤認為爭議商標來源于與季克良相關的茅臺酒廠,或與茅臺酒廠具有十分密切的關系,進而損害了茅臺酒廠的商業優勢所帶來的利益。
而茅臺被商標侵權的案例則更多,例如2019年“飛天茅臺”勝訴“飛天不老酒”商標侵權案。
2017年,因認為“飛天不老酒”與“飛天茅臺酒”包裝相似,侵犯商標專用權,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將監制、生產“飛天不老酒”的公司——貴州飛天不老酒股份有限公司、貴州省仁懷市茅臺鎮全順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及網售平臺訴至法院,索賠經濟損失等共計310萬余元。2019年3月,該案宣布終審判決結果,被告公司須向原告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100萬元。
為此,茅五洋等名酒企不得不注冊保護性商標,以拒絕被山寨。例如茅臺注冊的“芳合”“芽合”“茅狀元”等商標;五糧液注冊的“五倆液”“五浪液”等商標。
要說蹭熱度的商標,最令人記憶猶新的莫過于姆巴佩的名字曾一天內被申請注冊商標58次,這位在2018年俄羅斯世界杯上一舉成名的球星,6天內國家商標總局收到了137份相關商標的注冊申請。
不過,這些攀附、仿冒的商標真的能通過注冊申請嗎?成功注冊后又能經得起法律審視嗎?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有人將“火神山”“雷神山”“鐘南山”“李文亮”等名稱申請商標注冊,國家商標總局都未予以通過,甚至還有人申請“鐘南山壯功酒”商標,由此受到社會輿論的關注和譴責。
就在3月份,浙江對惡意搶注“李文亮”商標的申請人和代理機構開了罰單。這也是全國運用《規范商標申請注冊行為若干規定》首次針對商標申請人開出的罰單。
可以看到,無論是行業內外,對于商標攀附、仿冒等惡意注冊行為的打擊力度都在不斷加強,傍名人名牌的成本也越來越高。
法律條例怎么說?
疫情期間,不止浙江出現了惡意搶注“李文亮”商標的攀名情況,湖南長沙也有相應現象。
據長沙市知識產權局表示,長沙市福茶堂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搶注“李文亮”名字的行為,涉嫌違反我國《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的規定,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而針對疫情商標被惡意搶注,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關于依法駁回“火神山”等63件與疫情相關具有不良影響商標的通告》,對惡意搶注行為予以警告,有關部門對涉事公司處以頂格10萬元的罰款。
2019年4月最新修改的《商標法》,明確“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對惡意申請商標注冊的,根據情節給予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對惡意提起商標訴訟的,由人民法院依法給予處罰”等條款,并就葡萄酒行業的商標“擦邊球”行為對癥下藥,打擊山寨品牌。
而在此之前,最高法曾明確表示要嚴厲打擊惡意搶注商標行為,嚴厲打擊不誠信的商標攀附、仿冒搭車行為。
在白酒行業,由于對名酒和品牌的看重,往往使名酒品牌和其他一些知名品牌成為商標攀附、仿冒的重災區,“瀘酒老窖”“瀘洲老窖”“汀小白”“午欄山”們不計其數。而隨著法律條例的日漸完善,以及信息渠道的不斷增加,類似的商標攀名行為,未來將無處遁形。
“季老之徒”等商標亂象頻出,酒業如何應對,你怎么看?文末留言等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