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酒精酒VS糧食酒”、“酒勾酒VS水勾酒”的話題,酒評君在往期的話題中已經做過大量的闡述和說明,長期關注酒評網(微信號:jiuping_cn)的酒友一定知道,不論是純糧固態法、液態法還是固液法,都是符合國家白酒生產標準的,但此次鬧得沸沸揚揚的瀘州老窖二曲酒食用酒精勾兌案敗訴又是怎么回事呢?
酒評網 文/文刀劉
首先讓我們來簡單回顧一下案情。事情是這樣的,一位女消費者基于對瀘州老窖品牌的信任,花68元購買了一瓶標簽上注有“高粱、小麥等糧食”字樣的瀘州老窖二曲酒,打開后一喝發現又苦又澀,經查詢發現這是一瓶用食用酒精勾兌的“三精一水”白酒,于是訴諸法庭。
經過審理,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決定,責令瀘州老窖二曲酒對消費者進行“退一賠三”的賠償。盡管此前瀘州老窖公司拒不認錯,一邊在全國各地四處應訴,一邊繼續銷售這種被消費者質疑的二曲酒,但如今這家曾經名冠中國白酒三甲的上市公司終于認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開始悄悄更換產品的標簽。
瀘州老窖二曲酒更換標簽前后的變化
事情到此算是告一段落,通過此案我們可以基本可以得出三個結論:
1,女性消費者不好惹,喝酒的女性消費者更不好惹,千萬不能存在僥幸心理。
2,液態法生產白酒雖然不違反國家相關規定,但以打“擦邊球”的方式渾水摸魚就是違法了。
3,鑒定一瓶酒是否是純糧釀造除了手搓法、燒堿法等方法,還有最直接、最簡單的一種方法,那就是“標簽標準法”。
盡管相對于白酒行業各種層出不窮的“營銷概念”,白酒行業的某些標準在制定上還是相對滯后,但白酒基本生產環節的相關標準還是形成了比較全面的體系,比如基礎標準、產品標準、衛生標準、試驗方法標準和相關規范、原輔材料標準、地理標志產品標準等,這其中就對固態法、液態法和固液法白酒作出了明確的標準界定。
如液態法白酒的執行標準是GB/T20821-2007,這說明是產品用食用酒精加香精、香料勾兌而成;而固液法白酒的執行標準是GB/T20822-2007,這說明產品是用酒精酒和糧食酒共同勾兌而成,除此之外,不同香型的白酒都有相應的執行標準,這些標準下的產品才是以純粹糧食為原料,用酒曲經過發酵然后蒸餾生產的白酒,也就是我們通常意義上認為的糧食酒、好酒,附相關標準如下:
GB/T10781.1-2006 濃香型白酒
GB/T10781.2-2006 清香型白酒
GB/T10781.3-2006 米香型白灑
GB/T26760-2011 醬香型白酒
GB/T14867-2007 鳳香型白酒
GB/T16289-2007 豉香型白酒
GB/T20823-2007 特香型白酒
GB/T20824-2007 芝麻香型白酒
GB/T20825-2007 老白干香型白酒
QB/T2524-2001 濃醬兼香型白酒
上述案件中,瀘州老窖二曲酒采用的標準是GB/T20821,即液態法白酒,而其在配料中標注的是“高粱、小麥、大米、食用酒精、食用香料”,這恰恰是固液法白酒的標準方法,因此存在明顯的混淆、誤導、欺詐行為。修改后的標簽去掉了“高粱、小麥、大米”等字樣,直接標注“食用酒精、食用香料”,這樣才合規。
事實上,很多白酒企業都存在此類問題,就是利用了相關部門的監管漏洞和消費者“酒是糧食精”的傳統認知,在酒標上一邊標注“液態法”的執行標準,一邊標注“高粱、大豆等糧食”的“固態法”配料,以此大打擦邊球,混淆視聽。此次瀘州老窖二曲敗訴事件,其實就是對這種打“擦邊球”行為的一種處罰。
說到這里,勤勞的酒評君(微信號:jiuping_cn)就為大家做一下總結吧:
1,固態法、液態法、固液法三種方法都是國家允許的白酒生產方法,分別對應不同的生產標準;
2,白酒企業應根據產品的生產工藝,在酒標上正確標注所采用的標準,嚴禁各種形式的誤導和暗示;
3,消費者呢,可以根據不同標準來選擇自己需要的產品,畢竟,不同工藝后面對應的是不同的生產成本,而生產成本很大程度上決定了產品的品質和口感,究竟選哪個,選擇權交給消費者。
好了,本期話題酒評君就和大家分享到這里,歡迎大家就此進行討論。
往期課堂文章
【小課堂】原漿酒不得不說的秘密(上)
【小課堂】原漿酒不得不說的秘密(下)
【盤點】中國葡萄酒地圖:具有東方特色的別樣風情
【收藏】年輕的時候如何藏酒,老了才能享受時間的饋贈?
【小課堂】日本清酒源于中國米酒?關于清酒,你應該知道更多!
【謠言粉碎機】白酒傷身紅酒養人?細數坑爹的飲酒謊言
品酒香,交酒友,知酒事
酒評網(微信號:jiuping_cn)關注酒類及周邊產品消費,致力于酒知識普及和酒文化傳播,通過測評、品鑒、對比等方式為酒友提供消費指南。聯系作者,QQ/微信:9919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