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苗倩
新國標的修訂,對產品品質提出更高要求,利于推動白酒行業的產業升級,構建酒業高質量發展新格局;同時,新國標為新消費賦能,讓消費者讀得懂、看得明白。
5月21日,GB/T 17204—2021《飲料酒術語和分類》國家標準、GB/T 15109-2021《白酒工業術語》國家標準發布,對液態法白酒和固液法白酒定義做出新調整,一是在原料上“以糧谷為原料”,二是在工藝上“不再允許使用食品添加劑和非糧谷來源的食用酒精”,引發社會熱議。
時隔5個月,10月22日,在“飲料酒高質量發展論壇暨飲料酒領域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宣貫會”上,中國酒業協會理事長宋書玉用“讓專業的更專業,讓消費者更明白”概述了《飲料酒術語和分類》《白酒工業術語》《白酒質量要求》等國家標準修訂的意義。他指出,“新國標的修訂,對產品品質提出更高要求,利于推動白酒行業的產業升級,構建酒業高質量發展新格局;同時,新國標為新消費賦能,讓消費者讀得懂、看得明白。”
據悉,此次會議由中國酒業協會、全國白酒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全國釀酒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主辦、勁牌有限公司承辦,中國酒業協會理事長宋書玉、中國酒業協會秘書長何勇,勁牌有限公司董事長、總裁吳少勛,中國酒業協會副秘書長杜小威,中國食品發酵工業研究院副總工程師郭新光,中國食品發酵工業研究院高級工程師孟鎮等嘉賓出席,還有來自清華大學、江南大學、北京化工大學、天津科技大學、四川輕化工大學、貴州茅臺、宜賓五糧液、江蘇洋河、瀘州老窖、山西汾酒、安徽古井貢、四川郎酒、劍南春、牛欄山、華潤雪花、青島啤酒、燕京啤酒、珠江啤酒、中糧長城等科研院校、知名酒類企業的代表們。宣貫會由中國酒業協會秘書長何勇主持。
標準明確,導向清晰
10月1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從高質量發展的戰略高度,提出要通過標準化工作“推進產業優化升級,增強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性和產業綜合競爭力”。
于酒業而言,GB/T 17204—2021《飲料酒術語和分類》國家標準的出臺,就是順應各酒種發展現狀,與市場消費充分結合,是為加強飲料酒標準體系所作出的頂層設計。該標準的出臺,可謂6年磨一劍,歷時6年(2013年到2019年)研究,不斷地“碰撞、妥協、協商”。
“露酒清晰化是最大亮點。”在對GB/T 17204—2021《飲料酒術語和分類》國家標準解讀時,宋書玉指出,新國標對將飲料酒分類框架由發酵酒、蒸餾酒、配制酒三類調整為發酵酒、蒸餾酒、配制酒和露酒四類,從標準層面突出了露酒的功能屬性、風格特征和工藝特色,為露酒產業繁榮振興奠定了基石。
勁牌公司作為露酒生產企業,吳少勛表示,“勁牌十分重視標準在產品研發、生產等各個環節的重要性。長期以來,通過建立健全以技術標準為核心的各類標準,搭建企業標準管理信息化平臺,實現了標準對企業經營業務的全覆蓋及標準的一站式動態管理。”
概念明確,體現產業自信
作為國際上唯一擁有固態法發酵的蒸餾酒,中國白酒蒸餾技術可追溯至西漢時期。相較國外不足千年歷史的其他蒸餾酒種,中國白酒有產業自信和文化的底氣和實力。今年5月,中國白酒的英文翻譯修改為Baijiu官宣后,該話題一度登上微博熱搜榜榜首。
在宋書玉看來,新表達、新翻譯,打開了中國白酒對話國際市場的新窗口。此外,在GB/T 17204—2021《飲料酒術語和分類》國家標準中,不僅白酒的英文翻譯修改為Baijiu,還有黃酒修改為Huangjiu,露酒修改為lujiu,無不彰顯了飲料酒高質量成長的品質自信和對話國際市場的產業自信。
《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還指出,2025年的發展目標,實現“國家標準與國際標準關鍵技術指標的一致性程度大幅提升,國際標準轉化率達到85%以上。”
當然,白酒的國際化推進,非一朝一夕之功。
“我國是標準大國,但不是標準強國。未來,國家標準的數量會越來越少。”郭新光毫不諱忌地提出,白酒國際標準是難題。未來,我們可以在貿易上建立“雙邊互認”標準,企業可以建設一批具有國際一流水準的專業性標準化研究機構,破解中國白酒的國際化難題。
明確各酒種的定義
GB/T 17204—2021《飲料酒術語和分類》國家標準,對飲料酒、發酵酒、蒸餾酒、配制酒、露酒的定義作出了調整。標準從原料、糖化發酵劑、發酵容器、外源添加限制等方面突出傳統香型白酒的典型工藝特征,明確白酒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劑,將調香白酒從白酒分類中摘出來,歸屬于配制酒;明確液態法白酒和固液法白酒不得使用非谷物食用酒精和食品添加劑。
另外,該標準還對固態法白酒、液態法白酒的定義作出調整,固態法白酒的“以糧食為原料”、液態法白酒的“以含淀粉、糖類的物質為原料”均修改為“以糧谷為原料”。增加了“固態(半固態)法白酒原酒”“液態法白酒原酒”“固液法白酒原酒”的術語和定義。
1979年舉行的第三次全國評酒會確立以香型劃分品類的品評方法,彼時,是通過品類劃分界定標準,今時,是通過新標準的修訂,更規范地界定品類。在GB/T 17204—2021《飲料酒術語和分類》國家標準中,香型進一步明確。對濃香型白酒、醬香型白酒、清香型白酒、特香型白酒、豉香型白酒、米香型白酒、鳳香型白酒、濃醬兼香型白酒、老白干香型白酒的定義進行了調整,新增了兼香型白酒、董香型白酒、馥郁香型白酒的定義。
當然,對于各界對配制酒的熱議等,宋書玉提出,“質量有分級,香型無高低。”消費需求的多樣化需要不同香型、不同品類的協奏。
對于新國標的施行,宋書玉從5個方面闡述了要“特別注意概念之間關系,不可妄加評論”:
1.不可對比進行食品安全性評價(無論哪種工藝、哪種香型、哪種類型,都必然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沒有高低之分)都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不然就是自相殘殺。2.分類不是劃分高低,而是清晰、明確產品特點。3.品類沒有高低貴賤之分(只有原料,工藝,特點的區別)。4.哪個品類都有等級之分。5.沒有絕對的品類優勢,時代不同,品類優勢有更迭。
新亮點,新征程
“現實中,酒類產品的理化表述與感官表達存在脫節,在感官品質表達上,多是企業的自主概念表達,即企業提出一個概念,博得消費者對產品的關注。”站在行業健康成長的角度,宋書玉提出,“倘若激發消費欲望的概念過度表達,將會對產業造成傷害。”
宋書玉表示,“標準化語言是品質表達的重要方式。”例如,在GB/T 15109-2021《白酒工業術語》國家標準中,增加了術語董香型白酒、馥郁香型白酒、兼香型白酒,出發點就是科學表達中國白酒的概念及內涵。
在產業和市場持續升級的征途中,宋書玉認為,“未來,標準化工作將承擔更多角色,包括風味解析、感官表達、產區生態、產品追溯等多個方面。”
在“飲料酒高質量發展論壇暨飲料酒領域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宣貫會”的開篇,中國酒業協會秘書長何勇明確提出,“標準是一項專業工作,在我的印象中,標準工作的推進都是在業內開展的,但是,從去年到今年,我們發現社會上甚至是普通消費者對專業標準越來越關心,從產品標準到食品安全標準,還有分類標準等,特別是今年以來發布的《飲料酒術語和分類》《白酒工業術語》等標準。”
事實上,無論是GB/T 15109-2021《白酒工業術語》國家標準、GB/T 17204—2021《飲料酒術語和分類》國家標準還是GB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等的修訂、實施,無不折射出消費層面的新變化,市場升級的新發展,最終還是要更好地賦能消費,做好與消費者的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