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幾日接連遭遇小股東集體炮轟,投訴一波接一波,在收到上交所監管工作函的未作態下,茅臺集團營銷公司被指利益輸送、巨額關聯交易等,深陷輿論漩渦中的貴州茅臺成為股民關注焦點。
距離5月8日華夏酒報記者報道茅臺營銷公司事件,已經過去整整四天時間,在這四天里,根據記者了解,中小股民與茅臺營銷公司的對峙雖已過幾日但熱度卻絲毫未減,反而伴隨天氣溫度逐漸升溫發酵。
上交所要求:回復六點問題
5月6日,微博網友“茅臺900元真不算高”實名向上交所投訴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向大股東貴州茅臺集團輸送利益的投訴函。就在5月7日,上交所向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發放了監管工作函(上證公函【2019】0583號),上交所就控股股東貴州茅臺集團新近成立全資營銷公司的目的、如何運作、信息批露等問題進行了問詢。
5月7日深夜,貴州茅臺披露了上交所對公司下發的監管工作函。在來函中,上交所要求貴州茅臺對下述問題給予回復:
一、在控股股東成立營銷公司并全資控股情況下,是否擬全盤直銷經營上市公司的茅臺酒配額,是否可能形成金額較大的關聯交易?
二、請公司控股股東說明在集團層面成立營銷公司的主要考慮、擬開展的商業活動及具體經營模式、是否有經營上市公司茅臺酒的計劃?
三、請公司控股股東說明是否已就茅臺酒銷售有關事項與上市公司進行溝通洽談?
四、是否已形成相應方案計劃。如是,請說明具體安排?
五、公司定期報告顯示,公司營銷網絡布局正經歷調整,經銷商數量有所削減。請公司說明,上市公司營銷渠道建設的具體規劃安排,以及本次控股股東成立營銷公司與公司前述“營銷體制調整”之間的關系;并區分集團營銷渠道、公司自身直銷渠道和經銷商渠道等,說明未來年度內公司對茅臺酒各類銷售渠道投放的計劃。
六、請公司說明與集團營銷公司之間是否可能新增關聯交易,以及需相應履行的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如是,請進一步披露交易類型、預計交易量、交易金額、定價原則和依據、與第三方客戶之間交易定價的差異(如有)及原因,并審慎評估新增關聯交易對上市公司經營與業績的影響。
中小股東提出三點質疑
對于此函,中小股東卻不以為然。他們認為,股份公司需要回答的問題,不是“想如何干”,而是茅臺集團“什么都不能干”的問題。之后,股民就茅臺集團股份公司招股說明書為由頭,再次向上交所發送了一封投訴函,對其之前所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諾提出三點質疑。
質疑1:集團公司于1999年10月28日向發行人出具了《關于不進行同業競爭的承諾函》……不以直接或任何間接的方式從事任何與本公司相競爭的業務,并且保證在其控制之下的任何子公司也不從事與本公司有競爭的業務和活動。而股份公司已有自己運作多年的茅臺酒銷售公司,茅臺集團新近又成立一個全資營銷公司準備搶股份公司的茅臺酒銷售生意,請問這算不算同業競爭?!
質疑2:茅臺集團在招股說明書里對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和不利用控股地位轉移股份公司利潤的承諾很嚴肅!很漂亮!很規范!那么現在又做得如何呢?茅臺集團全資控股的營銷公司欲接手股份公司收回的茅臺酒經銷商配額進行銷售,算不算作從股份公司“轉移利潤”?算不算作“嚴格依據《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規不斷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并規范運行”?算不算作“切實保護中小股東的利益”?
質疑3:2014年6月30日成立的“貴州茅臺集團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茅臺官方的網上銷售公司:集團占比75%,股份公司占比25%,其主賣產品是什么?是股份公司的茅臺酒!難道堂堂股份公司獨立辦不了電商公司嗎?而且還只占1/4股份而集團占3/4股份?成立5年以來,這算不算作從股份公司向茅臺集團源源不斷地“轉移利潤”?
至5月9日中午,茅臺股份公司尚未就上交所監管函作出回復。
事件下一步走向
關于茅臺集團營銷公司事件的下一步走向,天宇康威咨詢分析師劉志剛認為,由于上交所的監管函茅臺股份公司還沒回復,所以一切都沒落定,不能說茅臺集團一定是利益輸送,也不能說茅臺集團沒有賣酒的可能性。關于是否會形成關聯交易,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條件一是:關聯人直接或者間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條件二是:銷售或者委托銷售產品。茅臺集團是茅臺股份公司控股股東,所以,只要茅臺集團營銷公司賣酒,就觸發關聯交易。劉志剛說道:“茅臺集團過去是一個有良知,有德行的企業,過去茅臺集團對社會所做的貢獻,對得起‘愛我茅臺 為國爭光’8個字,我相信集團的初衷:戰略高度促進茅臺可持續發展。但是如果集團為了盈利為目的,中小股東不會答應。”
微博網友“茅臺900元真不算高”向記者表示,維權之路漫漫長,但是正因為自己對茅臺的投資傾注了無數心血,維權絕不會輕易放棄。5月11日,牛春寶轉發微博寫道:茅臺集團營銷公司事件,處理結果將是中國股市和社會進程的標桿性事件。如集團公司勝出,則說明中國股市和社會的初始屬性末變,國家集體和大股東的利益高于一切,一切的初衷只是為此服務。如中小服東勝出,則是中國社會法制進步的開始。第三種方式,也是中國特色,和稀泥,利益均沾,則中國制度建設的進程會異常緩慢。?用俗話解釋,集團勝,現股價便是高位,茅臺恢復酒類屬性。股民勝,茅臺恢復成長股膠性,股價破千或幾千還可期。如第三種情況發生,箱體吧,彈性空間便不大了!但并隨后表示,從長期看,不管哪種情況,都是歷史長河中的一朵浪花,某龍白酒企業總會曲曲折折一路向前!
對茅臺集團來說,成立這個營銷公司初衷也許只是為了調控市場,抓終端客戶,掌握積累客戶大數據,但是如果大量賣酒就會和股份公司的銷售公司形成同業競爭。因此,如何實現兼顧各方利益,就要看管理層智慧了。關于此事件的下一步走向,《華夏酒報》將繼續關注,為您帶來事件最新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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