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意采購原料、任意標注“特供”“專供”、年份酒,任意標注產品執行標準,以固液法白酒、液態法白酒冒充固態法白酒等行為將被規范,12月15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布的《白酒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對上述問題做出了規定。
《意見稿》包含了生產場所、設備設施、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人員管理、管理制度、試制產品檢驗六個方面。
對于年份酒泛濫問題,《意見稿》明確要求,生產年份酒的企業應建立年份酒質量安全標準,年份酒標簽應如實標注所使用各種基酒的真實年份和比例。白酒標簽不得標注“特供”“專供”“專用”“特制”“特需”等字樣。
在產品標簽標識管理制度方面,《意見稿》明確規定不得虛假標注產品執行標準,不得以固液法白酒、液態法白酒冒充固態法白酒,執行產品標準要求標注固態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液態法白酒等產品類別要求的,應符合相應規定。不得虛假標注配料表等強制標示內容,使用食用酒精勾調的液態法白酒和固液法白酒,其配料表應標注食用酒精,不應標注釀造食用酒精的糧谷原料;各種配料應按加入量的遞減順序一一排序。
在白酒勾調管理制度方面,《意見稿》提出,按照產品執行標準,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要求進行勾調,小樣勾調和擴大勾調過程應保持計量準確、酒液均勻,勾調后的酒樣應符合相應的質量標準。如實對勾調時間、勾調比例、勾調數量及貯存信息等勾調過程信息,勾調用基酒的生產日期、生產輪次、質量等級、使用數量等信息,勾調成品酒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批次等信息,以及勾調人員信息進行記錄,記錄內容應完整、及時、可追溯。
《意見稿》指出,企業應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企業應明確追溯目標、措施和責任人員,厘清白酒原輔材料來源、生產環節及銜接、物料流向、信息采集及記錄規則等,真實、準確、科學、系統地記錄生產加工全過程的質量安全信息,包括產品、生產、設備、設施和人員等信息內容,確保從原料采購到最終產品及銷售都有記錄,實現白酒質量安全順向可追蹤、逆向可溯源、風險可管控;
企業應建立原輔料管理制度,保證采購使用的原輔料符合相應的食品安全標準及其執行的產品標準規定。不得采購使用食品添加劑進行調色調香調味。不得采購、貯存、使用甲醇、工業酒精等添加或者可能添加到食品中的非食品用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僅生產固態法白酒的企業不得采購使用食用酒精。采購使用白酒原酒、谷物食用釀造酒精生產的企業,應如實記錄所采購白酒原酒、谷物食用釀造酒精的生產日期、質量等級、數量及去向等信息,其接收、發放和使用應經雙方核實并在相應記錄上簽字確認。
《意見稿》強調,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承擔法律責任和義務;應熟悉食品安全有關法律法規和白酒質量安全知識,建立并落實本企業的食品安全責任制。
在原料采購方面,《意見稿》不僅要求對采購的糧谷、糖化發酵劑及輔料、白酒原酒等都要符合相應產品標準,對采購的容器、包裝材料、密封墊片、過濾材料等食品接觸材料為塑料材料的都有相關具體標準要求。同時提出不得采購使用小作坊生產的白酒原酒。
該《意見稿》得到了國內酒行業相關人士的認可和肯定。
濟南趵突泉酒業有限公司董事長邢憲卿表示,他關注這方面的信息很久了,這對于酒行業來說是利好。
在甘肅紅川酒業常務副總經理王徽平看來,未來,隨著《白酒生產許可審查細則》的實施,行業亂象將得到有效治理,并淘汰掉一批不規范的企業,白酒行業會步入更加健康理性的發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