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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場經濟機制下,不管是一切商業行為,還是公開發表在社交媒體上的言論,當事者都要做好有可能被公眾質疑批評的心理準備才行。
被質疑怎么辦?如果認為自己是正確的,那真理是越辯越明。如果不是,那虛心接受批評,并及時改正我認為才是最明智之舉。
過往歲月,那些與己無關,但依然仗義執言被大家稱為“公知”的人,國內印象中,我認為有三個作家比較具有代表性。
第一個是魯迅。從現有資料看,和魯迅打過“筆仗”的人,事后多數都比較心平氣和,估計有的心里還以被魯迅罵為榮。原因按我的理解:不是誰都有資格被魯迅寫文章批評。
第二個是李敖。李敖是臺灣作家。他是“以言犯禁”被兩次關進臺灣監獄的人。只是臺灣“解禁”后,言論自由了,他反而變得不喜歡“批評”人了。看來真應了那句老話:有壓力才有動力,越不讓說越要說。
第三個是韓寒。博客盛行的年代,博客才是人氣最旺的網絡平臺。韓寒寫的博客點擊率當時是世界第一。只不過貌似被韓寒“討伐”過的作家成名都比他早,難免會讓人懷疑他當時的動機。但也正因為如此,像我對韓寒就持特別欣賞肯定的態度,初生牛犢不怕虎,他的這種行為,就是不迷信權威。不僅不迷信,有的還要向對方發起挑戰。遺憾的是自從韓寒也被別人質疑寫的文章是抄襲的后,基本上就沒見他公開發表過什么作品了,精力轉往別處。
當下,自疫情發生以來,對公眾事件發聲引起大家普遍關注討論的,我認為武漢作家方方可以算一個。只可惜她對武漢疫情的思考和記錄,也是在寫了60天后她就對外宣布封筆戛然而止。
前述四人,有兩人已經離世,后續活著的還會有沒有能夠觸動大家神經的作品或其他公眾人物出現,我就不得而知了。長久以來,我們當中都是“噴子”多如過江之鯽,真正的“公知”鳳毛麟角。
“噴子”是什么意思,按我的理解,就是指瞎起哄、喜歡湊熱鬧、愛隨意胡亂指責人的人。生活在這樣的時代,循規蹈矩都有可能礙人眼目,不謹言慎行,被批評就是常有的事。那能夠在發現自己的錯誤后進行自我批評的人有沒有呢?
昨天,因見有老師撰文指責有商家自稱是某知名白酒專家的徒弟,以及拿與之合影的照片印在自家公司的產品上宣傳言辭頗激烈,我也就一時興起頭腦發熱跟到老師寫文章說教了對方一通。
事后,冷靜下來,我是越想越不對勁。這件事,無論事實是否和老師說的那樣,我沒有親自作調查研究,不是我親身經歷的事情,僅僅從老師發在朋友圈的個人評價信息就匆忙下結論,顯得非常草率和不負責任。
當然,拙作主要不是講這件事情,也沒說這件事就是假的,而是以這件事為引子闡述自己對品牌打造的學習理解。但現在回想起來我還是覺得自己對這件事情的處理方式欠妥,要及時做自我批評和檢討。
行文至此,我就想我們不管是寫文章還是對待其他事情的反應上都不要過激圖快。越是熱點問題突發事件,只要不是要求第一時間馬上回應的,就越要冷處理,多思、多想、多看,直到自己認為沒有任何毛病疑問再公開發布和評價不遲。像我昨天,就不夠冷靜。
我昨天寫的東西,雖然就文章內容來說沒有多大的問題,但對文章論據和寫作材料的采集方式就有可能不穩當。我是相信我說的老師,但對具體事情的評價就和信任無關。否則,我說的一切是否站得住腳,就全部建立在我選擇信任的事情上。事情是對的,我就對;事情是錯的,我就跟到錯了。當然,在這里,我也不是說我說的老師就是錯的,是專講我自己處理事情的方式不對。
回到今天拙作的主題,知錯能改固然善莫大焉,但我們在面對別人的指責時,到底有多少人能夠真正做到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態度?指責人的人又有多少出發點是希望對方改正、提高、變好的?
如果我們被無端指責,而對方的出發點是為我們好,最后證明是對方誤會,我們有多少人可以做到原諒對方?
如果被指責的人,不是存心欺騙大家,是一時被蒙蔽或是對事情的理解有誤,我們是否可以在指出對方的錯誤后,不是一棍子打死,而是悉心傾囊相授?
我現在是發覺批評別人容易,批評自己就難;原諒自己容易,原諒別人就難;自己都還沒做好,就沒資格隨便去說別人。批評不是目的,而是要能大家一起變好才有意義。做人留一線,日后好相見。得饒人處且饒人,該放手時就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