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莊酒、知名酒莊酒的價格逐漸回歸理性,消費者通過正規渠道購買能有效規避風險。
近日,某消費者向微釀透漏,其所購進口葡萄酒收貨后發現無中文標簽,因擔心貨品來源影響酒款質量,向法院提起訴訟查明,一審、二審(終審)均判決該消費者勝訴。
當場查驗進口酒無中文標簽,賣家辯稱“不是其產品”
2019年8月5日,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某消費者(原告)”狀告廣州某公司(被告)。被告運營了微信程序“酒哥薦酒”并通過其銷售葡萄酒、香檳等。原告為葡萄酒愛好者,通過網絡于被告處購買葡萄酒。
2018年4月19日,原告在被告處購買嘉迪堡起泡酒2瓶和西施佳雅小教堂10瓶,合計3538元。原告在接收快遞時當場查驗發現原告所購酒均無中文標簽,由于擔心所購酒品質及源頭問題,向商家提起訴訟。
2019年10月22日,重慶市渝北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涉案酒水屬于進口預包裝食品,應當經過入境檢測檢疫合格后方能在我國銷售,且應當在包裝上粘貼相應的中文標簽,但是涉案酒水沒有中文標簽,被告亦未能提供檢測檢疫合格的手續,故本院認為涉案酒水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被告辯稱購買鏈接上有中文說明,但是說明的內容是否與瓶身內容一一對應并未予以證明,也沒有標明國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生產日期、貯存條件、保質期等必要信息,故本院對被告辯稱其產品有中文標示且符合規定的意見不予采納。故本院支持原告退貨貨款3580元,并賠償35380元的訴訟請求。同時,原告要求被告在其微信公眾號上賠禮道歉符合法律規定,本院予以支持。
被告不服一審判決,向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上訴,2020年4月9日,重慶市第一人民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在其判詞中提及“廣州某公司向某消費者銷售涉案沒有中文標簽的進口預包裝食品,屬于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正規渠道買酒,酒款質量有保障
有業內人士稱,名莊酒、知名酒莊酒在國內市場主要是供應團購客戶,一些商家為了最大限度的利潤,或許會用一些特殊渠道走貨,導致渠道混亂,名莊酒品質受到一定影響。但是,近年來隨著互聯網電商與葡萄酒知識的普及度越來越廣,其實名莊酒、知名酒莊酒的價格逐漸回歸理性,消費者通過正規渠道購買能有效規避風險,原因是:1.大平臺品牌信譽度高;2.工作人員專業度高,其在運輸、儲存方面更加嚴謹;3.及時的售后服務,可以在第一時間回復消費者提出的問題。
與此同時,有酒商直言:“一些平臺通過各種渠道將進口酒運到國內,這其實對行業的健康發展沒有好處。合法合規是行業競爭的關鍵,非法行為只能讓行業整體受損。”
此外,采訪中很多消費者也表示,買名莊會盡可能通過大的專業垂直類平臺,比如中糧名莊薈、酒云網、挖酒等等。雖然價格上可能有些貴,但是喝起來放心,酒款質量是有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