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這個事,歷來褒貶不一。稱贊它澤被人生的,有好多人;有說它貽害無窮的,也有一大堆。而且,在歷史上,有許多國家曾經出臺過許多嚴厲的禁酒令。
在我國,至少在三千多年前,酒就已經出現。特別是到了商朝,商紂王在王宮內建“酒池肉林”,作“長夜之飲”。大家普遍認為,酒,成了商紂王荒淫無道的幫手。所以,當周滅掉商后,周公頒布過一部《酒誥》。這篇禁酒的法令主要是針對新封在衛國的“康叔”所做,告誡他切不可放縱飲酒誤國誤己。因為衛國是原商朝統治核心區域,當地的民俗民風大多以酒為樂。《酒誥》規定:1、除祭祀和慶典外,平時不準喝酒。祭祀和慶典,喝酒不得喝醉。2、如果發現有人“群飲”,就處以死刑。3、如果是管理釀造的官員和釀酒的工人喝酒,可以不殺,但要對他們進行教育。
但是,說老實話,這個《酒誥》執行得并不好。因為它的規定不夠清晰,罰則也不夠明確,可操作性也比較差。特別是到了東周時期,諸侯各自為政,周天子形同擺設,周公的《酒誥》更沒人當回事了。《晏子春秋》記載,有一年齊國連續下了十七天大雨,齊景公呆在宮里無事可做,就夜以繼日地與身邊人飲酒作樂。
后來,在中國很多朝代也曾下過禁酒令,比如說明代開國皇帝朱元璋,覺得釀酒浪費糧食,頒布詔書令國民禁酒。據史料記載,朱元璋執行禁酒令是非常嚴厲的,大將胡大海之子因觸犯了禁酒令,朱元璋不顧胡大海正率領大軍出征在外,親自手刃犯人,自此以后好長時間無人敢再犯。不過,朱元璋去世后,他的禁酒令很快被人們遺忘,釀酒、賣酒、喝酒之風日盛。看來,酒的魅力實在是太大了。
禁酒令在中國執行得不好,在外國同樣也不順利。
大家知道,俄羅斯人非常喜歡喝酒,喝過之后也常常鬧事。近兩百年來,在俄羅斯,禁酒法令和禁酒運動搞過好多次,最后也都歸于沉寂。比如說,俄羅斯1914年開始一種變相禁酒,蒸餾酒被限定只能在餐廳販賣。這個法令在俄國革命和俄國內戰混亂中繼續實施延續至蘇聯時期,直到1925年才被廢止。
后來,蘇聯人繼續喝酒,每年都有很多人死于酒精中毒,甚至酗酒影響到了蘇聯人的正常生產和生活秩序。到了上世紀八十年代,戈爾巴喬夫上臺后,認為進行酒精管理和變革很重要。1985年他下令禁酒,關閉酒廠。結果一時間市場上食糖短缺,人們都躲在家里釀私酒。1995年,俄羅斯政府再次決定禁酒,在公眾場所禁止銷售伏特加等烈性酒,并不準在電視上做廣告。可是,這樣做的結果是,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烈性酒的消費,卻使啤酒銷量暴漲。
在美國,禁酒的事,也是搞得翻來覆去。
1920年1月17日,美國憲法第18號修正案——禁酒法案(又稱“伏爾斯泰得法案”)正式生效。 修憲禁酒,決心不可謂不大,聯邦政府執法也算積極有力。但從一開始,禁酒便遇到巨大阻力,因為大多數人覺得這樣做有過激之嫌。始料未及的是,在正規市場被禁的同時,地下黑市卻得到了快速的發展:有人把汽車的中間掏空,有人用嬰兒車來偷運葡萄酒和白蘭地,有人在家里藏酒的地方安裝假門。尤其嚴重的是,在禁酒令實施之前,美國的黑社會波瀾不興;而在實施禁酒令之后,依靠私酒貿易帶來的暴利,美國的黑社會開始發展壯大。
由于出現了這么多問題,美國禁酒令頒布約10年之后,許多美國人開始呼吁弛禁。或許是因為正值美國經濟大危機,全國上下惶惶不可終日,禁酒的事更顯得多此一舉。1932年民主黨人富蘭克林·羅斯福競選總統,即把開放酒禁作為其政綱之一。1933年2月,美國國會通過新的憲法修正案取消了禁酒,于是,美國的全國性禁酒便壽終正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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