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出版的第20期《求是》雜志發表重要文章《扎實推動共同富裕》,文章在談到扎實推進共同富裕的六大要點工作中,其中之一是加強對高收入的規范和調節。而具體舉措中不少跟稅收制度改革相關,涉及個人所得稅、房地產稅、消費稅等。
文章指出,要加大消費環節稅收調節力度,研究擴大消費稅征收范圍。
相關人士指出,目前消費稅征收環節主要在生產端,而目前國務院明確的改革重點之一,正是將消費稅征收環節后移至批發零售端,因此即便稅率不變,由于征收環節后移就能起到加大消費環節稅收調節力度。
文章明確要研究擴大消費稅征收范圍,未來更多的奢侈品、高檔會所等服務消費、高污染產品有望被納入。另外,可以考慮對新增奢侈品(如私人飛機)和高消費行為(如高級會所消費等)、高碳產品征收消費稅。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蔣震的研究表明,消費稅擴圍可以將高標準、高耗能、高污染產品納入,比如私人飛機、高檔皮草產品、高檔箱包、紅木家具、不可降解包裝物等。一些高檔生活性服務、高耗能、高污染服務類產品也可以考慮納入消費稅征收范圍,比如高爾夫、高檔演出等文化娛樂產品、高檔醫療保健服務類產品、高檔桑拿洗浴、賽車等高檔體育等。
中信證券最新研報稱:消費稅所有相關內容中市場最為關注對白酒的影響,主要擔憂在于稅率的調整和征收從生產端后移至零售端。消費稅改是否進一步推進尚不明確,但考慮到白酒渠道的復雜性,以及規模影響,認為稅收調節的緊迫性在煙、油之后。若白酒稅改施行,對不同企業影響差異較大,主要看新增稅負在廠商、渠道、消費者之間的分配,核心看品牌廠商的定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