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酒算起來就兩個源頭,一個是三晉文化,一個是楚文化。晉文化最后融于了白酒,楚文化融進了黃酒。而汾酒可以算得上是現代白酒的根,特別是清朝,汾酒隨晉商行遍天下,入川為濃香,入陜為鳳香,入黔為醬香,當初有句話:學會釀汾酒,天下隨便走!從白酒江湖來看,汾酒是輩分最高,而茅臺則是功夫第一。一個是沒落貴族,一個是后起之秀,碰到一起總少不些恩恩怨怨!
言歸正傳!
國酒之爭
圈外人可能只知道“國酒茅臺”的廣告宣傳公眾耳熟能詳,卻未料一直是在“裸奔”,長期以來以“國酒”身份進行宣傳的貴州茅臺,其實并沒有取得“國酒茅臺”商標。茅臺公司十幾年來一直在不遺余力地進行申請,不過在五糧液、汾酒、劍南春等眾多企業的堅決反對聲中,經過4年多的博弈后,國家商標局決定“國酒茅臺及圖”商標不予注冊,算是了結了這段公案,也正式明確“國酒”不可作為商標使用。
國酒由來一:第一國宴
最早的“國酒”之爭是開國用酒之爭,即所謂“第一國宴”,是指1949年首屆政協開閉幕日和開國大典之日,舉行了三次國宴,這三次國宴是共和國成立伊始最早的國宴,即共和國第一國宴。
不過后來汾酒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收集了很多史料和歷史相關人員佐證。周恩來和彭真等國家領導人關于國宴用酒的批示;走訪了當年參與國宴舉辦過程的親歷者;參考了大量歷史文獻資料,并展示了當時時任汾酒廠恢復生產時的負責人楊漢三的筆記。證實第一國宴用白酒是山西汾酒,只有極少數的茅臺。主要因為當時茅臺鎮還未解放,離北京路途也很遙遠,不太可能長途運輸到北京,也不好使用“敵占區”的酒。
國酒由來二:品評之首
茅臺真正有“國酒”的叫法其實是在1952年。1952年9月,第一次全國評酒會在北京召開,由中國專賣實業公司主持,本次評酒大會由周恩來總理親自批準,并囑咐一定要認真組織、嚴格把關、評出好酒。全國各地送來了上萬種參評樣酒,到評酒會正式開會前,已篩選出103種酒樣供評酒會品評。經過來自全國的釀造專家、評酒專家及學者的認真評品,最終選出并命名了中國八大名酒,茅臺酒名列榜首,理所當然地成為中國的國酒。
這其中還流傳著另外一個故事。據說當時評選出來茅臺酒不是第一,但是眾人深知周恩來愛喝茅臺酒,于是有點難辦,遂打電話給正在莫斯科開會的周恩來,周恩來說道"你們搞這個品酒會是沒有意義的,茅臺酒是國酒",于是乎,茅臺第一,“國酒”的稱號由此逐步奠定。
一張特殊的布告
一張特殊的布告
今天,在茅臺鎮的中國酒文化城,還有《一張特殊的布告》相應的圖文展板。
1935年春,遵義會議之后的中國工農紅軍實現戰略轉折,四渡赤水。3月16日,紅軍在抵達茅臺鎮之前,周恩來為了保護聞名遐邇的茅臺酒生產作坊不受損失,紅軍總政治部以主任王稼祥、副主任李富春的名義發布《中國工農紅軍總政治部關于保護茅臺酒的通知》:“民族工商業應鼓勵發展,屬我軍保護范圍,私營企業釀的茅臺酒,酒好質佳,一舉奪得國際金獎,為人民爭了光,我軍只能在酒廠公買公賣,對酒灶、酒窖、酒壇、酒瓶等一切設備,均應加以保護,不得損壞。望我軍全體將士切切遵照。”并將布告貼在“恒興”、“榮和”“成義”三大燒坊門口。
其實,1941年,賴永初才獨資收購“衡昌燒坊”,投巨資擴建,并更名為“恒興酒廠”;“榮和”與“成義”兩家獲得的巴拿馬萬國博覽會的獎狀和獎章,從未說過得金獎,即便是長期爭斗,一直爭到1918年由貴州省長劉顯世裁決由兩家燒房共同享有的文書,也未稱是金獎;所謂的“保護茅臺酒”的《布告》中的“私營企業”一詞,當時還根本沒有發明和使用。
所謂的布告其實只是“紅軍對民族工業、對知名產品高度重視”的美好故事,不過這故事到后來倒是真的成真了。因為紅軍攜茅臺酒過雪山草地的淵源,所以后來的領導中喜好茅臺的不少,加上茅臺后來又是出口創匯的利器,國家對茅臺也就真的高度重視了。從保護赤水河到十年磨一劍的仿茅臺,都可見一般。
萬國博覽會
萬國博覽會金獎之疑
這個和國酒一樣,是最為人詬病的,也是被同行抨擊最多的。
都說茅臺三大燒坊,其實,“恒興”一直到1941年,賴永初才獨資收購“衡昌燒坊”,投巨資擴建,并更名為“恒興酒廠”;去萬國參展的其實是“榮和”與“成義”兩家,共同獲得的巴拿馬萬國博覽會的獎狀和獎章,從未說過得金獎,即便是長期爭斗,一直爭到1918年由貴州省長劉顯世裁決由兩家燒房共同享有的文書,也未稱是金獎。
后來,因為歷史原因,雖然三大燒坊最后變成了“國酒”茅臺,但其實最早茅臺也并沒有使用萬國金獎來做宣傳。這點其實從茅臺酒瓶的變化也能看出來。
茅臺的“金獎”軌跡
【敬畏歷史】
1915年,中國政府組團參加了巴拿馬太平洋博覽會,會后由賽會監督陳琪編著了《中國參與巴拿馬太平洋博覽會記實》并由近代著名政治家、書法家鄭孝胥題寫書名,是當時官方最權威的記載巴拿馬賽會的史料,書中記載:貴州公署選送的茅臺酒榮獲——銀牌獎章。其實當初最高的是大獎章,其次為榮譽獎章,然后是金、銀、銅、口頭表彰,銀獎其實是四等獎。得最高大獎章的酒有,汾酒。
傳統思維中金、銀、銅就是高、中、低;一等、二等、三等的代名詞,故《中國參與巴拿馬太平洋博覽會記實》一書中的銀牌獎章被前輩理所當然的定位成二等獎。這次獲獎史實在1939年由中國國民經濟研究所發行的《貴州經濟》一書中也有體現,書中介紹茅臺酒時寫道:“曾于民國四年世界物品展覽會,榮和燒房送酒展覽,得有二等獎狀獎章”。 并在1975年之前出產的茅臺酒背標上明確標注:“曾于公元1915年在巴拿馬賽會評為世界名酒第二位”,透出了茅臺人的淳樸,彰顯了老牌名酒的風范。
【模糊概念】
1975年以后,也許茅臺覺得“二等獎狀獎章”、“世界名酒第二位”有點“丟份兒”,遂將背標說明模糊為“一九一五年巴拿馬萬國博覽會榮獲獎章、獎狀”,避而不談等級、排序,直至2005年。
【無所顧忌】
2005年以后茅臺集團得到飛速發展,行業地位不斷提升。巴拿馬紀念大會也開到了人民大會堂。茅臺也許覺得使用了三十年的“獎章、獎狀”背標已無法與不斷膨脹的國酒地位相匹配,在會場打出了“紀念茅臺酒榮獲巴拿馬萬國博覽會金獎90周年”的會標,將“銀牌獎章”、“世界名酒第二位”、“獎章、獎狀”更改為巴拿馬萬國博覽會“金獎”。
此后的產品背標打出“茅臺酒歷史悠久,是中華文化酒的典型代表,1915年獲巴拿馬萬國博覽會金獎后,多次獲得國際金獎”。
各位看官,這里大家就可以自己品味了這“金獎”如何了。歷史雖然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但是,茅臺的歷史其實并不久遠,很多資料還是能找到的,希望能回復歷史的本來面目。
其實,說這么多故事,并不有損茅臺在我心中第一的地位。但真心覺得你好就好,但沒必要掩蓋歷史,也沒必要夸大其詞。包括國酒之爭也是一樣,每個人心中都有屬于自己的國酒,國酒并不一定是唯一,也并非永久不變!今天可以是茅臺,明天也可以是五糧液、汾酒,或許哪天風水輪流轉,轉到我們紫紅泥酒了也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