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春糖微酒七大論壇正式發布!點擊文章底部左下角閱讀原文報名
文丨WBO蔡夢藜
編丨古德白
2018年以來,我國多個執法部門提出針對食品質量安全的“提升行動”與“專項整治”。這些內容中,有不少涉及酒類行業。葡萄酒的貿易商與銷售商,又應該注意哪些高發問題?
質檢總局近日印發《2018年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工作要點》,大力推進“質量提升行動年”。表示將對食品相關產品等日用消費品加大監督抽查力度,加大消費品執法打假力度,加強電商領域執法。
對于執法部門的質量提升行動,特別是針對制假售假,想必絕大多數葡萄酒從業者都舉雙手支持。但WBO也發現,在2017年,還有諸多葡萄酒因質量不合格或者單證不合規被查處。
WBO也梳理出5類2017年葡萄酒質量安全的“高發事件”,并總結出相關解決方案。望從業者可以防患于未然。
01
包裝不合格
在2017年質檢總局發布的不合格名單中,進口葡萄酒因包裝不合格被查處是最高發的事件。
WBO曾發文《國家質檢總局通報145批次不合格進口葡萄酒,超半數是包裝問題》詳細報道過包裝問題。包裝不合格一般指紙箱包裝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破損。
如何解決此問題?在發貨前,可以讓廠家多放一些紙箱在貨柜中,入境時發生破損,換掉紙箱即可。執法部門會對破碎的酒瓶與被污染的紙箱進行銷毀。
02
單證問題
“貨證不符,標簽不合格,未按要求提供證書或合格證明材料”一類單證問題也屬“重災區”。
進口葡萄酒在報檢時,需提供合同、箱單、發票等常規性單證,還需提供原產地證。如有檢測報告也需提供。且單證上對貨物的描述如名稱、批號、數量等一定要與實際貨物相符。否則將被視為貨證不符。
葡萄酒的標簽各項需嚴格按照GB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進行標注。根據標準,背標需注明:食品名稱、配料表、凈含量和規格、生產者和(或)經銷商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生產日期和保質期(葡萄酒可不標準保質期)、貯存條件、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產品標準代號及其他需要標示的內容。原瓶進口葡萄酒無需標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
03
理化指標不合格
在2017年,有多個批次的葡萄酒在入境時被查出理化指標不合格。
根據GB15037-2006 《葡萄酒》,葡萄酒在中國市場,對干浸出物、揮發酸、檸檬酸、二氧化碳、鐵、銅、甲醇、苯甲酸或苯甲酸鈉、山梨酸或山梨酸鉀這幾個項目均有檢測要求。
對于進口商而言,在采購葡萄酒時,一定要在下訂單之前向供貨商索要理化檢測報告,以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為準。當然,檢測報告只對來樣負責。中國進口商在采購時最好還是采購口碑好的廠家,切勿只圖便宜。
04
酒精度不合格
在國內的生產與流通領域,酒精度不合格屬于重災區。2017年,我國多地均有食藥監局查處葡萄酒酒精度不合格的案例。
根據GB15037-2006 《葡萄酒》,酒精度示值與實測值不得超過±1.0%(體積分數);低醇葡萄酒的酒精度為1.0%-7.0%(體積分數);脫醇葡萄酒的酒精度為0.5%-1.0%(體積分數)。
據了解,酒精度是酒類產品的一個重要理化指標,含量不達標主要影響產品的品質。酒精度不合格可能是個別企業生產工藝控制不嚴格或生產工藝水平較低,無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也可能是個別企業為了降低成本,故意標高酒精度,以提高銷售價格,欺騙消費者。
WBO建議:經銷商在采購葡萄酒時,也一定要選擇口碑好的進口商和生產商,并索取相應的檢測報告。
05
不貼中文背標
此外,進口葡萄酒無中文背標在2017年也有發生的事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條:進口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應當有中文標簽;依法應當有說明書的,還應當有中文說明書。
據WBO了解,銷售無中文背標葡萄酒一旦被食藥監局查處,不僅涉案商品會被沒收,還會面臨處罰。2017年,WBO曾報道過一名酒商因銷售8瓶無中文背標葡萄酒,不僅被沒收違法所得740元,還被罰款30000元。WBO在此也提醒經銷商一定要杜絕銷售來路不明、無中文背標的葡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