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記者在山西太原、汾陽等地調查發現,汾酒集團出品的產品存在價格、產品信息混亂,“集團開發酒”暗藏私自灌裝等現象。根據汾酒集團內部人士介紹,“集團開發酒”是由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其他子公司生產的酒水,它們由各個開發商自行設計包裝品名銷售,所以也稱為“開發酒”。
記者調查發現,汾酒廠生產的股份酒,其市場批發和零售差價不大且穩定,而批發價30元一瓶的“開發酒”,對外零售價能達到600元左右。除了價格,記者還注意到很多不同品名的“開發酒”,包裝上雖都印有“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出品”“杏花村”等字樣,但無法查詢具體開發商和酒水生產廠名、廠址等信息,更有一些不良開發商和經銷商借此漏洞,用三無散酒灌裝冒充汾酒。
新京報以《汾酒合作銷售商私灌散酒高價賣》為題,刊發關于汾酒集團品牌亂象的調查報道。當天下午,汾酒集團發布聲明稱,“將大力進行整治、整改,保障廣大消費者的權益。”山西省汾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公安部門介入調查,對杏花村鎮的白酒銷售商進行檢查。
集團開發酒擾亂市場
公司稱已展開整改
記者在實地調查過程中,走訪了汾酒集團總部以及汾陽市杏花村鎮的白酒銷售一條街,并找到多名汾酒集團開發酒商家進行采訪。
在采訪過程中,多名商家表示,可以通過投入一定資金的形式,讓個人或者一些銷售公司成為汾酒集團的開發商。所謂的開發商,實則是商標授權方。
對此,記者在汾酒集團定制產品事業部負責人張玉明(化名)處得到汾酒集團確實存在集團開發酒一說。
“汾酒集團近段時間來一直在壓縮開發商的數量,也通過提高門檻來對品控做出監管”。張玉明介紹,“現在汾酒集團開發酒的業務暫停,主要是開發酒市場已經亂套,影響到了集團品牌。”
山西杏花村汾牌系列酒營銷有限責任公司經理田亮向記者介紹,“粗算下來,汾酒集團現在擁有估計800款集團開發酒,每箱(6瓶裝)價格的批發價不會低于200元。”當記者問及汾酒集團杏花村老酒為何每箱批發價在180元時,田亮回應稱,“很大可能是買到了假冒汾酒集團的酒。”
也有多位開發商向記者介紹,開發商在取得汾酒集團的授權后,利用汾酒集團認可的包裝灌裝非汾酒集團下屬子公司的酒水進行造假。
山西汾酒在山西省白酒行業內處于“龍頭”地位,但省外市場占有率較低。天眼查數據顯示,汾酒集團2015年至2017年公司財報數據分別為43.06%、43.76%和40.28%,整體有下降趨勢。為了擴展省外銷售,汾酒集團也做過很多嘗試,如文化營銷、對部分產品實行全控價或半控價模式運作。“也可以在汾酒廠原酒包裝的基礎上進行個性化定制,”張玉明稱。但從財報數據看,效果并不明顯。
報道刊發后,記者聯系張玉明,張玉明介紹,汾酒集團對于集團開發酒業務正在進行整頓,目前處于暫停狀態。對于報道中涉及的品牌亂象問題,他說,“集團正在對此事召開會議”。
近日,汾酒集團發布聲明稱,依據集團公司去年10月開始的產品瘦身工作總體安排,針對報道中的內容進行核查。對杏花村鎮周邊商鋪存在的假冒侵權產品問題,請求汾陽市公安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進行查處。集團公司將大力進行整治、整改,保障廣大消費者的權益。
一些電商平臺上“開發酒”仍有售。截屏圖
集團開發酒電商平臺仍有銷售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多數汾酒集團開發酒在其外包裝上并未寫明開發商的具體信息。在汾酒集團對集團開發酒發放食品安全溯源二維碼中加入的酒水檢測報告中,一些酒水并未注明產地和批號等信息,也無開發商信息。
北京默合律師事務所律師游開貴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規定,汾酒集團開發酒在對其包裝進行信息標注的時候,作為生產者之一的開發商,開發商的信息應該注明在包裝上被消費者了解。
針對張玉明所說集團開發酒業務暫停一事,記者在電商平臺上發現,標稱由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出品的白酒依然有售,價格不一。京東一家店鋪銷售的一款汾酒集團杏花酒,標價279元每箱,一箱12瓶。記者以買酒為由詢問商家,被告知該店所售的汾酒均是集團開發酒。當記者問及酒水生產廠家和開發商信息的時候,該商家回應稱,“我是經銷商,具體情況不清楚。”
天貓商城銷售集團開發酒的商家回應也類似。
汾陽市杏花村鎮多名汾酒集團開發商和銷售汾酒集團開發酒的白酒銷售商均表示,目前,集團開發酒仍正常銷售。
呂梁市市委宣傳部新聞中心主任向記者介紹,目前汾陽市已經組織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公安部門對杏花村鎮的白酒銷售商鋪進行檢查。
汾酒集團宣傳部一名工作人員稱,“集團內部正在進行整改”。
觀點:
謹慎使用貼牌模式
“汾酒集團的開發模式,已成為白酒行業內的普遍現狀。”白酒營銷專家、山東溫和酒業總經理肖竹青表示,目前,汾酒集團的貼牌就很多,整體價格低廉,在一些電商平臺、線下實體店以及電視購物里都有集團開發酒的身影。
“消費者感覺不知道汾酒多少錢、汾牌多少錢,良莠不齊、魚龍混雜。現在不知道這個品牌的價格值多少錢。”肖竹青分析,“這是汾酒集團開發酒在市場中出現的負面影響”。
肖竹青稱,“開發、貼牌模式對酒廠貢獻很大,放大了品牌的聲音,擴大了品牌的市場占有率,但是帶來的負面影響則是稀釋品牌含金量。”
從汾酒集團到市場,中間的開發商在整個環節中充當中介的作用。“這也是容易出亂子的環節。”肖竹青指出,若想要改善現狀,建議從以下三個方面入手:
一是砍掉貼牌模式。“瀘州老窖把貼牌砍掉之后,‘瀘州老窖’這四個字的品牌價值就得到了恢復”。肖竹青認為,如果一個企業對未來負責,就會珍惜品牌的金字招牌,嚴控貼牌的發展。
二是加深品牌。他認為,貼牌的方向也不是“一竿子打死”,品牌應該往上走。肖竹青建議企業發展定制酒,不對代理商開放貼牌,而對企業家開放貼牌,可以把喝酒大戶培養成賣酒客戶。“對渠道謹慎的開放貼牌,對企業家精準發展定制酒,作為企業品牌發展的補充。”
三是轉變增長模式。“白酒過去圍繞渠道推動,渠道代理商以及貼牌商推動酒廠業績的增長。”肖竹青認為企業要轉變模式,“未來我覺得應該由消費者意見代表驅動增長。”他認為,酒廠應該把更多精力放在消費者互動推廣、消費者意見代表的培育方面,“而不是開發一個貼牌、賣多少貨”。來源:新京報 侵權即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