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龐玉嬌
3月30日,據相關媒體報道稱,重慶江小白酒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小白酒業)與重慶市江津酒廠(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津酒廠)的商標爭奪戰有了最新進展。
早在2016年,經江津酒廠申請,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了裁定,宣告“江小白”商標無效。
近日,北京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了江小白酒業訴訟請求。
微酒記者在從相關媒體處得知此消息后,查詢了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找到了于2018年11月22日做出判決,2018年12月25日發布,案號為(2018)京行終2122號的《重慶市江津酒廠(集團)有限公司等與重慶江小白酒業有限公司二審行政判決書》。
隨后,記者去電江小白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這次案件涉及到的是第10325554號“江小白”商標,并不會對目前正在使用的主商標構成影響。
“與江小白相關的這樣的商標我們有好幾百個。”該負責人表示。
3月30日晚10點54分,江小白酒業官方微博發布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