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日,一篇名為《今年3.15,請留意身邊的“黑公關”和“職業索賠人”》的文章引起了微酒的關注,文章陳述了某名酒企業被“職業索賠人”碰瓷的事例,并部分揭露了“職業索賠”的產業鏈。
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臨近之時,這樣的文章無疑讓人再度把目光聚焦到消費場景中“權益保護”的話題上。同時,文章也提醒人們,在3.15,需要被關注的,除了消費者,應該還有“企業群體”。
01
面對惡意誹謗,知名酒企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合法權益
《今年3.15,請留意身邊的“黑公關”和“職業索賠人”》一文中,陳述了某知名酒企因遭受惡意誹謗狀告相關方勝訴一事。
民事判決書對該事件的來龍去脈及判決結果做了說明:
去年,高某在其個人微信公眾號“北三街八號”上轉載、改編的他人文章內容,文中或使用夸大不實的標題,或陳述捏造的虛假事實,或使用不當評論和貶損性語言,對某企業進行惡意評論,其行為已超出公正評論的范疇,存在明顯的主觀過錯。
涉案文章通過微信公眾平臺向社會發布后,引來眾多網友關注、評論,閱讀點擊量達15萬余人次,嚴重損害了企業的商業信譽和商品信譽,客觀上造成了該企業產品和名譽的社會評價降低。法院判決:高某刪除涉案文章,向企業道歉,并賠償企業一定經濟損失。
該案件說明,自媒體不是法外之地,媒體要為自己發布的內容負責。
雖然該名酒企業在此次申訴中勝出,但因為該事件給企業造成的經濟及名譽損失已經不可逆轉。在中國連鎖經營協會的調查案例中,有一家企業一年內被迫支付職業索賠人的調節費高達1000萬元,嚴重影響了企業的正常進行。
02
職業索賠的黑色產業鏈下,酒企要堅決say no !
據媒體披露,職業索賠人基本形成了“產業鏈”。其中職業索賠人借助某些自媒體造成輿論攻勢間接向企業施壓成為常態,并告訴相關企業“給錢就撤”。更甚者,有的職業打假人上演自己購買產品、委托自己檢驗,然后訴訟要求賠償的“全套戲碼”。
“遭到職業索賠,企業一般要遭遇金錢及聲譽的雙重損失,”有行業人士說道,“尤其聲譽受損,這種影響是不可逆轉的。也因為如此,很多企業在遭受職業索賠時選擇花錢消災。這種妥協也在一定程度上縱容了職業索賠的畸形發展。”
隨著職業索賠人帶來負面影響的不斷擴大,相關方面也終于做出行動。
2017年5月,最高法在《對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5990號建議的答復意見》表示,“目前可以考慮在除購買食品、藥品之外的情形,逐步限制職業索賠人的牟利性打假行為。適時借助司法解釋、指導性案例等形式,逐步遏制職業索賠人的牟利性打假行為。”
2018年深圳市將“職業索賠”列為掃黑除惡對象,并7個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有效應對職業索賠職業舉報行為維護營商環境的指導意見》。
今年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遼寧省白酒工業協會會長、遼寧三溝酒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吳京耕也提議,要在優化營商環境的背景下,對職業打假人進行合理規范。
“面對職業索賠人,企業要絕不退步,”有行業人士強調到,“在合法權益受到侵犯之時,企業要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同時,他還建議,面對當前自媒體亂象橫生的現狀,企業要加強與消費者的溝通,消除信息壁壘,提升消費者對不實信息的甄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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