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公告,就《省市場監管局等五部門關于加強白酒生產許可事中事后監管嚴格依法實施主體退出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市場監管、公安、生態環保、自然資源、稅務五個主管部門將攜手強化白酒生產監管。
《通知》指出,加強白酒生產許可事中事后監管,強化日常監督檢查,維護白酒市場秩序,著力提升白酒質量安全水平。健全行政渠道和司法渠道互為補充、有效銜接的白酒生產企業退出機制,對違反法律法規相關規定,不能持續滿足許可條件,不能保證食品質量安全,經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白酒生產企業,依法依規關閉退出,推動白酒產業整合升級。
《通知》指出,將加強白酒市場廣告監測,嚴厲打擊借重大節日進行商業炒作、生產“特供”“專供”酒、宣傳飲酒行為以及虛假發布廣告信息等。
將重點查處白酒行業侵犯商標專用權、制假售假。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提供倉儲、運輸、設計、印制等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也在嚴打范圍內。
《通知》指出,要加強日常監督檢查,重點檢查企業是否使用食用酒精生產加工固態法白酒,督促企業對檢查發現問題整改到位,持續符合白酒生產許可條件。以甲醇、塑化劑、甜味劑等指標為重點抽檢監測指標,加大白酒抽檢監測的頻次和數量。
此外,《通知》指出,將嚴打以經營白酒為名,假借出售企業原始股權名義實施傳銷等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查處仿冒混淆、虛假宣傳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嚴厲打擊網絡交易違法行為,積極督促(貴州)省內網絡交易平臺履行主體責任,加強白酒網絡交易監測,依法查處網絡交易中虛假交易、哄抬酒價、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等違法行為。
《通知》指出,將嚴格依法實施市場主體退出。
實施市場主體退出的情況包括:
白酒企業虛報注冊資本、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未依法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義;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利用公司名義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等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如有以上情形,可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對白酒企業生產經營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違法生產經營等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可依法吊銷白酒生產許可;在一年內累計三次因違反法律規定受到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以外處罰的,可依法吊銷白酒生產許可。
對白酒企業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未申請延續的,食品生產許可依法被撤回、撤銷或者食品生產許可證依法被吊銷的,因不可抗力導致食品生產許可事項無法實施等,可依法注銷食品生產許可。
對白酒企業違反排污許可要求超標、超總量排放污染物或通過暗管、滲井等方式,以及不正常運行環保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的,依法責令改正或者實施限產、停產整治,并處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排污許可證,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
對非法批準白酒企業使用的土地,依法收回;白酒企業因偷逃稅款、虛開發票等涉稅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立案調查后,經法院作有罪判決,依法吊銷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等。
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其官網上表示,將通過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嚴格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強化社會共治等措施,積極推動建立完善白酒生產許可事中事后協同監管長效機制,形成監管合力,助力貴州省白酒產業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