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成為酒業帶貨網紅,顯然有技巧可循。
文 | 云酒團隊(ID:YJTT2016)
不久之前,中國酒業有大事:超級網紅羅永浩賣酒了。
老羅交出的成績不錯,一場直播交易4000萬元,總銷售件數超43萬,所銷售的谷小酒,銷售金額達到1000萬元。
5個月之前的2019年12月12日,成都某酒類品牌運營商也曾攜手快手網紅辛有志(又稱辛巴)直播賣貨,20分鐘內銷量達到4000萬。
1000萬 VS 4000萬,辛巴PK老羅?
云酒頭條(微信號:云酒頭條)調查發現,疫情催熱了直播電商,但酒類電商直播并非依靠網紅刷臉,在選品、運營、轉化上很有講究,風格分為網紅流和專家派。
電商直播賣酒,都有哪些“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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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攜手“谷小酒”
身為超級網紅,羅永浩賣酒首選谷小酒,并非偶然。
作為國內互聯網白酒知名品牌之一,谷小酒創始人劉飛出身小米科技,在互聯網圈內,擁有廣泛的人脈。據悉,老羅團隊有谷小酒在小米的前同事,彼此信任度較高。
而在羅永浩的規劃中,食品是其直播帶貨的重要品類。老羅還曾闡述過食品類商品選擇的主要標準(排序不分先后)——前期為了安全,主要選擇大品牌/國民品牌,或在垂直品類里取得了足夠大的成就,但還沒擴張成全民皆知;好吃/好喝;高性價比。
滿足上述條件,雙方開始商務對接。老羅團隊產品經理跟進試用和評價,開展用戶評價/口碑及銷量調研,供應鏈及其他背景調查,商務和法務協同跟進,確定合同協議,最后上線直播。
為攜手老羅,谷小酒全力配合。
公司參加直播的“米粒概念系列”,曾在小米有品創下1000萬元的眾籌紀錄,也是連續兩年小米有品銷量第一的酒水系列。
“米粒概念系列”以“米粒”造型為設計原型,通過視覺傳達了“谷糧釀造”的白酒文化精髓,2019年連續斬獲“2019年度iF設計獎”“2020德國設計獎”兩項國際頂級設計大獎。截止目前,該系列在電商平臺總銷量已經超過500萬瓶。
云酒頭條(微信號:云酒頭條)獲悉,為攜手老羅搞好直播,谷小酒在直播價格上拿出很大優惠,在貨源上及早進行了調配,避免訂單瞬間爆發無貨可賣,同時對線上線下價格也進行了協調。
谷小酒相關負責人表示,攜手老羅,公司品牌知名度、美譽度也將極大提升。
因此,羅永浩首次直播賣酒為谷小酒帶貨,成交1000萬,可謂天時、地利、人和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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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萬的背后
與谷小酒主力產品參與直播不同,成都某品牌運營商攜手辛巴帶貨銷售的,是一款名酒系列專銷產品,目的就是出貨。
該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司一直在尋找轉型突破口,辛巴在快手帶貨能力很強,雙方最后達成合作。
據悉,攜手辛巴賣酒,除“全網最低價”,公司還要支付“坑位費”(相當于上架費),以及銷售傭金,總投入占回款30%-50%左右。由于產品性價比較高,“雙12”期間,20分鐘銷售額即破4000萬元。
此外,要想直播大賣,主播辛巴在賣貨中也很有技巧。
低客單價。辛巴直播賣貨產品一般價位不高,價格太高,他也會直言不好賣。
商品饋贈。辛巴常常會強調附贈禮品,比如買一送X、附贈禮品等,并會在一場直播中數次提到。他還會在品牌提供贈品基礎上,附加自己送給粉絲的贈品。
突出優勢,善用對比。辛巴常常避開自己不擅長的內容,更多介紹產品的突出優點和優惠價格,其他內容,則由一個助理在鏡頭外補充。同時動手進行產品對比,打消粉絲憂慮。
合理引導、為粉絲說話。辛巴常說“需要你就買,不需要你就不買”。勸粉絲不要盲目購買他的產品,比強勢推銷更容易被人接受。他還會吐槽一些產品的價格、贈品,幫助粉絲了解自身的實際需求,并用各種抽獎福利、紅包留住客戶。
直播砍價,邀請明星。辛巴會將砍價、壓價的過程通過直播展現出來。在直播賣貨時,他甚至會跟談生意的老板“打起來”,要求對方給粉絲更便宜的價格。他還曾邀請明星到直播間,以此增加自己的話題性,豐富直播間內容。
從這個層面看,能賣貨的主播,都有自己風格甚至“套路”。
由此可見,辛巴直播帶貨成功經驗,可能并不適用所有主播。但要成為帶貨網紅,顯然有技巧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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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網紅更要專家
在成都默存科技CEO黃大東看來,酒類電商直播,分為“純帶貨直播”和“內容直播”兩大類。
所謂純帶貨模式,就是將昔日電視購物欄目搬到手機上,網紅主播,在某種程度上相當于電視購物主持人。
這類直播,主要功能就是帶貨。相比“賣什么”,粉絲在乎“誰在賣”,加上全網最低價,銷量往往驚人。但此類直播對品牌建設幫助有限,且對傳統渠道容易形成沖擊,加之頭部網紅直播費用高漲,酒企如果追求銷量與品牌結合“品效合一”目標,難度也就隨之增加。
與之相對應,“內容營銷”類電商直播主要通過專業人士分享知識和案例,品牌軟性植入,核心意見領袖培育等方式打造品牌,最后實現動銷,對傳播品牌起到“潤物細無聲”作用。
黃大東表示,公司推出的《默存詩酒談》直播,就是“內容營銷”類電商直播的嘗試。
《默存詩酒談》,是一檔文史類脫口秀,特邀文化名人如宋石男、十年砍柴、譚伯牛、張鳴人等詮釋“與古人對飲”,每周六晚8點在騰訊直播平臺播出,前四期為純私域邀請制,獲得近30萬人次觀看,在贊助商品牌打造、優質流量篩選獲客、深耕轉化等方面,效果較好。
有業內人士分析,盡管帶貨能力可能不如網紅,但“內容營銷”類直播,適合品牌建設,持續力更強。
因此,酒類直播電商,需要網紅也需要專家。不管是“電視購物”還是“內容營銷”,其最大的優勢,都是可以通過一部手機,連接十萬、百萬、甚至千萬消費者,定向輸出內容,與其溝通互動,在品牌和消費者心智之間,架設一座橋梁。
從這個意義看,一場直播不管帶貨1000萬還是4000萬,都才剛剛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