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晚,畢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執法小分隊在七星關城區擁軍路開展酒駕醉駕毒駕道路交通專項整治工作,查獲一小型汽車駕駛員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該男子堅稱自己當晚沒有喝酒,就在朋友家吃了幾片西瓜。
檢測結果顯示酒駕 駕駛員堅稱沒喝酒
當晚21時30分,一輛號牌為貴F的藍色小型汽車從洪山路右轉迎面駛來,民警手勢示意該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駕駛員向民警出示了自己的機動車駕駛證及行駛證,駕駛員名叫肖某,民警在詢問肖某的過程中,聞到他身上散發出淡淡的酒味,民警依法要求肖某配合做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顯示為21mg/100ml,已達到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認定標準。
民警依法告知駕駛員肖某涉嫌酒駕時,肖某一臉茫然,堅稱自己當晚并沒有喝酒,就在朋友家吃了幾片西瓜,這位朋友也在場,可以為自己作證,民警聽見旁邊肖某朋友證實其沒有喝酒。民警隨即要求肖某再接受一次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同樣顯示肖某體內含有酒精。民警繼續對肖某進行詢問,他仍表現出茫然的表情,始終表示自己當晚沒有喝酒,僅僅吃了西瓜。
“隔夜酒”導致酒駕 駕駛員被交警處罰
后經多次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均顯示駕駛員肖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便詢問肖某昨天有沒有喝酒,他回答民警昨天晚上確實與朋友在一起喝酒,一直喝到今天凌晨2點多才休息,但今天晚上確實沒有再喝酒。
民警對肖某喝“隔夜酒”被檢測儀檢測出酒精含量的情況進行了解釋和說明,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依法對肖某處以罰款1000元,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就在幾天前,陜西渭南交警也查獲了一起駕駛員“隔夜酒”酒駕。
5月24日,陜西渭南臨渭交警大隊閆村中隊民警在火車站廣場十字路口,對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違法行為進行專項整頓,期間,民警在糾正一起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違法行為時,聞到該車駕駛人滿身酒氣,便詢問當事人是否飲酒,其堅稱沒有飲酒。
隨即,民警對該駕駛人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為64mg/100ml,已達到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認定標準,民警將該駕駛人帶回中隊詢問得知,他系前一天晚上和朋友在一起喝了不少酒,以為睡了一覺醒了沒事了,自己沒想到被查出酒駕。
看完這兩起案例,或許很多駕駛員會覺得因“隔夜酒”酒駕被查處有些“冤枉”,實際上,“隔夜酒“酒駕只是一種民間通俗說法。公安交管部門認定酒駕與否,其依據是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含量大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為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大于80mg/100ml為醉酒駕駛機動車。對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駕駛員將面臨公安交管部門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
公安交管部門提示
醫學研究表明,人體對酒精的分解消化需要一個過程,酒精在人體內代謝速度取決于個體差異及酒精攝入量。一般情況下,飲酒后,隨著時間的推移,酒精在人體內會被逐漸吸收、分解,血液中酒精含量也會逐漸降低。
若前一晚飲酒過量,雖然經過一晚休息,身體也無不適,但這并不說明酒精已完全分解。因此,這種情況下,千萬不要駕車,否則,仍然會達到酒后駕駛標準并有安全隱患。
如果第二天要駕車上路,前一天晚上應當不要喝酒,做到滴酒不沾,把住自己的欲念,別因為貪杯造成悔恨。
另外,以下這些酒駕誤區
駕駛員也需要知道
誤區1:自己酒量很好,喝一點再駕車沒影響
有的駕駛員存在僥幸心理,覺得自己酒量好,少喝點或喝完休息一會兒再駕車上路沒有問題。酒駕的認定標準與酒量大小沒有任何關系,酒量大的人飲酒后即便神智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達到酒駕標準。
誤區2:酒后挪車“不算酒駕”
汽車發動并發生位移,駕駛員即處于駕駛行為當中。駕駛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即使車速再慢,由于其本人在控制能力和反應能力上已經受到了酒精的影響,都會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在這種情況下,極易發生危險事故。
誤區3:在馬路以外的地點酒后駕車不會受處罰
有人認為,只要不在大馬路上行駛,即使喝了酒也不算酒駕,可實際情況并非如此。提醒各位,在小區院內、馬路牙上方等馬路以外的地點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經過檢測、調查后如果達到酒駕或醉駕標準,公安交管部門也會按相關法規條例進行懲處。
誤區4:喝水能沖淡酒精含量“應付”呼氣式檢測
有些酒駕司機,看到交警查車,會趕緊喝水、抽煙,試圖讓口腔里的酒精含量降下來,其實這種做法是沒有用的。交警使用的酒精檢測儀,檢測的其實是來自肺部的氣體,而不僅僅是口腔里的,這也是為什么交警要讓受測者至少吹氣2到3秒的原因。所以,酒駕駕駛員想通過喝水沖淡酒精含量逃避處罰是行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