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帥玖
6月25日(周五),A股三大指數集體收漲,滬指漲1.15%,深證成指漲1.48%,創業板指漲2.09%。本周,滬指累計上漲2.34%,深成指累計上漲2.88%,創業板指累計上漲3.35%。
A股酒類板塊本周整體表現不佳,Wind酒類指數一周微漲0.28%,遠遠遜于大盤。細分來看,Wind白酒指數一周累跌3.64%,啤酒指數一周累計上漲1.15%,葡萄酒指數一周上漲4.49%,黃酒指數累計下跌4.14%。
五大巨頭僅汾酒股價下跌
從個股來看,本周酒類股多數錄得下跌。ST通葡本周5天4漲停,一周累計上漲23.4%,領漲酒類板塊。其次*ST西發周漲逾16%,洋河股份周漲6.6%。
另一方面,舍得酒業周跌12.9%,領跌酒類板塊。皇臺酒業跌逾11%,山西汾酒、金種子酒、老白干酒、金楓酒業等周跌幅均在6%以上。
具體到白酒五大巨頭來看,本周僅山西汾酒錄得下跌,一周累計下跌8.6%。洋河股份一周上漲6.6%領先,五糧液一周漲約3%,貴州茅臺、瀘州老窖周漲約1%。
截至6月25日收盤,貴州茅臺收報2092元每股,當日漲幅2.1%,最新市值約2.63萬億元。
懂酒諦注意到,從市值來看,本周股價重挫8%的山西汾酒是一大輸家,該公司本周損失市值逾300億,跌破4000億關口。洋河股份則增加了200億市值,進一步站穩于3000億上方。
從市盈率來看,盡管本周遭受了不小的損失,山西汾酒仍是五大巨頭中滾動市盈率最高的股票,即96倍。而洋河股份在五巨頭中最低,其最新滾動市盈率為43倍。而近期股價一度搶眼的酒鬼酒、皇臺酒業均在120倍之上,海南椰島更是超過200倍。
金楓酒業遭牛散違規減持
本周,黃酒股金楓酒業遭牛散違規減持引發廣泛關注。
金楓酒業6月22日晚公告透露,今年4月中旬至6月中旬,公司股東顧鶴富通過集中競價交易的方式累計減持了金楓酒業約1337萬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1.995%,其持股比例由5.14%降至3.145%。
根據《證券法》第六十三條的有關規定,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有表決權股份達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有表決權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百分之一,應當在該事實發生的次日通知該上市公司,并對此予以公告。
但顧鶴富減持過程中并無依法進行公告。在金楓酒業的公告中,顧鶴富對此解釋稱,由于自己年事已高,對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股份的相關規則未能充分掌握,故在本次減持金楓酒業股份過程中,未及時通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違反了《證券法》第六十三條的有關規定,為此就本次減持行為向公司及廣大投資者表示誠摯的歉意。
據媒體報道,顧鶴富出生于1950年7月4日,已逾70歲,其住所位于上海市長寧區仙霞路。雖然年事已高,但顧鶴富近年在A股市場上頗為活躍,有超級牛散之稱。除了金楓酒業外,顧鶴富還曾位列亞通股份、秦川機床等多家上市公司前十大流通股東名單。
有著多年A股市場征戰經驗的老將,違規減持后辯稱年事已高,這讓許多投資者無法接受。懂酒諦注意到,在金楓酒業的股吧中,有投資者對此評價稱“倚老賣老,應當重罰”。
值得一提的是,這并非顧鶴富首次違規交易金楓酒業。2020年,顧鶴富在舉牌金楓酒業時就曾出現未及時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短線交易的違法情況。2020年12月,上交所還因此對顧鶴富予以通報批評。
白酒行業傳來稅率大消息
本周,一則有關白酒行業稅率的消息成為行業焦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對白酒實行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復合計征消費稅,從價定率的比例稅率為20%,從量定額為每500克(毫升)0.5元,統一采取20%+0.5/500克(毫升)的復合計征辦法,現行政策并未區分白酒度數大小及每瓶白酒單價高低來計繳消費稅。
懂酒諦自廣東省財政廳官方網站了解到,日前,有人大代表提出“一瓶3000元零售價的茅臺和一瓶10元的廣東米酒,同樣征0.5元從量消費稅,存在不合理之處,建議按國家統計口徑統一以65度計算白酒產量來折算計征從量消費稅”的建議。
廣東省財政廳近日對此答復稱,該建議對于推動完善消費稅、促進白酒行業健康發展具有積極的意義。目前,國家正在加緊推進消費稅法立法,在前期征求意見階段我們已反饋了有關意見和建議,其中包括建議按白酒不同度數設定不同比例稅率或取消從量定額等。
懂酒諦注意到,廣東省財政廳還在答復函中表示,下一步將會同省稅務局深入開展調研,繼續跟進消費稅法立法情況,積極向中央建言獻策,爭取政策支持,為企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稅收環境。
就上述消息,東莞證券分析師魏紅梅表示,從長期的角度來看,若把白酒度數與白酒產量納入征稅的考慮范圍,白酒消費稅的征稅結構將有所改善,行業的產品結構亦會得到優化提高,進而推動白酒行業長期健康發展。
但魏紅梅同時指出,消費稅改革或使白酒行業內部出現分化。她表示,2019年9月與2020年5月,國家分別發布《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后調整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改革推進方案》與《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提出消費稅后移的概念。目前,消費稅征收環節后移正在落實階段。若白酒行業消費稅改革后實行消費稅部分后移,征稅環節將從生產端轉向渠道端,經銷商利潤或面臨一定的承壓。而在這過程中,不同價格帶白酒公司的業績表現或出現分化。
魏紅梅認為,由于高端白酒具有強大的品牌影響力,市場認可度高,對下游的經銷商與消費者擁有較強的話語權。因此,高端白酒理論上可將稅負直接轉移給下游,消費稅后移對其影響有限。對于中端及以下白酒而言,酒企對下游的議價能力十分有限,稅負不能完全轉移給經銷商。消費稅后移將在一定程度上壓制中小酒企的發展,中端及以下白酒或面臨較大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