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十次手,不如喝一頓酒,當人們需要相互增加了解、增進感情的時候,往往下意識地認為應當吃頓飯,最好喝頓酒。但當真的需要喝頓酒的時候,總會有人心存畏懼,甚至談酒色變。本該言笑晏晏的飲酒,怎么會變得令人望而生畏呢?這當然是那些打著“和諧關系”的旗號卻頻頻干杯,甚至“寧傷身體不傷感情”的野蠻酒局,給本來喜歡小酌淺飲的輕度酒民留下的心理陰影。而事實上,喜歡豪飲的深度酒民總是少數,而喜歡小酌微醺的輕度酒民才是普遍存在的群體。
于是我們不禁要思考一個問題,你與朋友喝頓酒的初衷,是在愉悅的情境下讓彼此的關系增進和諧,但喝醉了的酒局,真的能讓關系變得更和諧嗎?我看未必。《詩經·小雅·賓之初筵》里就已經講的很明白:“既醉而出,并受其福。醉而不出,是謂伐德。”你在朋友家喝酒,當覺得快喝醉的時候,就起身告辭,你享受了酒足飯飽的快樂,客走主人也享受安寧。但如果醉酒賴著不走,就是給主人和其他的人找麻煩,自然也就失去了增進和諧的本意。
所以,很多人說起飲酒要理性,必然提及古代的酒禮,認為古代的飲酒禮儀一定是雅致的,而且古人喝酒很有雅量,因此他們很少喝醉。其實古人飲酒也是常常喝醉的,只不過酒是奢侈品,只有少數人能消費得起,而飲酒不能像現在這樣尋常可見,所以見得經傳的飲酒場景多是文人騷客記錄下來的,故事中自帶一些雅趣。
但不管是古人還是今人,在理性飲酒面前都是平等的,適量飲酒既有利于身心愉悅,又有利于關系和諧。而過量飲酒乃至酗酒,既不是養生之道,也會招致禍患。所以古人發明了酒禮,一則制定了酒以合歡的儀式感,通過一系列流程和規則來限定人們的飲酒量,能喝的可以多喝一點,不能喝的就不要強求;二則確定了尊卑秩序,讓尊者來主持酒局,確保宴會有言笑晏晏的氛圍,又讓將醉之人能及時“既醉而出”。
但是,這些酒禮往往也會出現失控的現象,飲酒適量終究是我們理想的狀態,決定飲酒是否以適量為理性,其關鍵在人,而不在酒規矩,酒本身更是無關宏旨。
那么,我們如何才能做到與適量飲酒的理想狀態最接近呢?筆者認為最重要的在于三點。
首先是喝酒要找對的人。俗話說,酒逢知己千杯少,話不投機半句多。如果不是志趣相投,飲酒就會變成索然無味的流程,沒有話題可聊時,只會一杯杯尬喝,縱然醉酒,也無益于增進和諧,何來飲酒之樂?
其次是請德行兼備的尊者作陪。酒入衷腸,大家彼此放松,而尊者在場,既可以把控酒局,讓大家飲酒適量,又可以調和關系。在輕松而熱烈的氛圍下,酒局中人身體亢奮,酒精分解能力隨之略有增強,即使多喝兩杯也不至于醉酒。而濃烈氣氛、和諧關系和適量飲酒之間的關系和尺度,就需要尊者來把控。
第三是時刻保持適量飲酒的自制力。我們常說外因是條件,內因是根據,適量飲酒也同樣如此。古來以適量飲酒著稱的人,都具有超強的自制力。孔子唯酒無量不及亂,是因為他飲酒時尊崇酒禮,有效控制飲酒的節奏和總量,能夠做到“從心所欲不逾矩”。淳于髡飲酒,越寬松的環境酒量越大,而越拘謹的場合酒量越小,因為他懂得“酒極則亂,樂極則悲”的道理,所以時刻保持清醒和自控。但飲酒自制力最強的當屬竹林七賢中的山濤,年輕時喝酒縱情恣意,但40歲以后當官,每次飲酒不超過八斗。有一次晉武帝請山濤喝酒,喝到一半的時候讓人偷偷往山濤的酒壺里多加了二斗,但山濤喝到八斗之后堅決不再喝。于是晉武帝甚是欽佩,稱贊山濤做人有分寸,做事有度量。
所以,理性飲酒在人不在酒,適量飲酒在己不在人,做得好,既和諧又愉悅,做的不好,不僅自己難過,還會傷害感情。
作者:程萬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