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業要摘掉14年的“緊箍咒”?
文|云酒團隊
“白酒被列入限制性產業發展目錄,新酒廠辦不下證照。”
2017年,四川日報曾刊文分析四川省廣安市白酒產業發展遭遇瓶頸的情況,其中對于當地“有資質酒廠偏少”的情況給出了這樣一個理由。文中以當地某酒廠為例指出,因為“辦不了證照”,最后只能通過收購內江的酒廠來解決資質問題。
如今,這種情況很可能發生積極的變化。有消息稱,旨在鼓勵、限制或淘汰各類產業和優化產業結構的國家發改委新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或將“白酒生產線”從限制類中刪除。
按照目錄的解釋,限制類主要是工藝技術落后,不符合行業準入條件和有關規定,禁止新建擴建和需要督促改造的生產能力、工藝技術、裝備及產品。從限制類中刪除,曾經困擾白酒行業的“緊箍咒”,會帶來什么影響?
白酒業14年“緊箍咒”
2005年,國家發改委發布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首次將白酒生產線、酒精生產線(燃料乙醇項目除外)列入限制類目錄。自此,這一“緊箍咒”一直困擾了白酒行業14年。
2011年版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除繼續限制白酒和酒精生產線之外,進一步將生產能力小于18000瓶/時的啤酒灌裝生產線納入限制類目錄,并將生產能力12000瓶/時以下的玻璃瓶啤酒灌裝生產線、3萬噸/年以下酒精生產線(廢糖蜜制酒精除外)列入淘汰類目錄。
2013年,國家發改委對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進行了調整,但其中對2011年本中對酒類相關的目錄未發生變化。到2019年4月發布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征求意見稿)》,在刪掉前述2011年新增的啤酒、酒精等生產線基礎上,酒精生產線和白酒生產線繼續列為限制類目錄,但對白酒生產線提出“白酒優勢產區除外”。
對于彼時將白酒生產線納入“限制類”目錄的決定,國家發改委在2017年答復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2855號建議(將白酒生產線從限制類中刪除)、第6672號建議(取消白酒產業限制政策)時表示,本世紀初,白酒產業產能規模過大、企業數量過多、行業布局分散等問題突顯,對國家糧食安全和行業持續發展帶來了不利影響,為此將“白酒生產線”列為限制類。
國家發改委同時強調,政策制定過程中,充分征求了有關部門和行業協會意見,并通過網絡向社會公開征求了意見。政策的出臺和實施,對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維護白酒市場秩序、推動產業優化升級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如今,無論是“白酒生產線”徹底從《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中徹底刪除,或者以“白酒優勢產區除外”的方式給出例外,都將從一定形式上,為白酒行業“松綁”。
白酒設“限”不利行業發展?
在將白酒生產線列入限制性的14年中,白酒行業一直為取消這一“限制”而奔走。例如,前述2017年兩會第2855號建議、第6672號建議均提出取消白酒產業限制政策。
中國酒業協會曾多次向國家相關部門匯報并呼吁,取消或者調整白酒產業限制性政策,并曾組織了白酒企業人大代表提出了“關于取消白酒產業限制政策的議案”。
在2019年《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征求意見稿)發布之后,中國酒業協會曾官方刊文稱,自90年代始,鑒于當時白酒產業集中度低、生產裝備及技術落后,以及全國糧食相對匱乏的前提下,國家有關部門在《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一直將白酒生產線列為限制發展類行業。
“發展至今,當時的情況均已不復存在,但受限于發展政策限制,白酒產品生產準入標準難以提高,白酒重要產區的優勢難以發揮,同時,產業遲遲不能建立退出機制,落后產能無法及時淘汰,優勢產能和優質資源又不允許進入,從而導致白酒產業無法貫徹市場公平競爭和自然淘汰機制,這些成為白酒產業健康持續發展的最大瓶頸。”中國酒業協會指出。
如果單純從糧食安全來看,歷史現狀已經不復存在。長期以來,由于中國用世界不到10%耕地、6.5%淡水資源生產的糧食,需要養活世界近20%人口,因此“糧食安全”一直都是國家核心戰略之一。
來中儲糧的數據顯示,2018年,我國糧食產量達到6.58億噸,實現了由“吃不飽”向“吃得飽”的歷史性跨越,人均糧食占有量471.48公斤,較世界平均水平高出80公斤/人左右。
據統計,自產+進口的雙重供給下,水稻、玉米、小麥已經出現供大于需的情況,而上述糧食正是釀酒用的主要原糧,與此同時,有行業人士指出,不少白酒企業目前也采取進口釀酒原糧的方式,以緩解自身用糧壓力。這也意味著,如果單純從保護糧食安全的角度來看,為白酒生產線設限已經沒有必要。
值得一提的是,亦有行業人士贊同限制白酒生產線過快增長。
2013年,業內曾有取消白酒生產線限制性的傳聞。彼時,時任中國食品工業協會副秘書長馬勇接受媒體采訪時就表示,并不建議將白酒行業從限制類產業名單中剔除。“這么多年國家限制白酒生產線壓根沒限住,地方政府大力扶持當地酒企。如果不再限制,白酒產銷規模擴張得更快,對行業發展并不是好事。”
從產量數據來看,白酒產量在過去14年中經歷了先增長、后下降的過程。
2005年,規模以上白酒企業產量349.34萬千升,至2013年,累計產量1226.20萬千升,隨后由2014年的1256.9萬千升增長至2016年歷史最高1358.4萬千升,但2017年白酒產量1198.1萬千升,首次出現下降,2018年則再次降低至871.2萬千升。
從數據上看,《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并未直接減少白酒產量,反而是2012年之后的行業深度調整,由市場這個“看不見的手”影響了白酒產量,但不可否認《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了白酒生產規模過快、無序增長。
松開“緊箍咒”之后,白酒行業會“七十二變”嗎?
從2019年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征求意見稿)》來看,以“白酒優勢產區除外”的方式給出例外,也從一定程度上顯示了行業所做出的努力已經奏效,或預示著將“白酒生產線”從限制類中刪除并非不可能。
那么,松開“緊箍咒”之后,白酒行業會“七十二變”嗎?
首先,取消白酒產能限制,帶來的直接產能較大擴張可能性微乎其微。行業新常態下,行業集中度不斷提升,數量眾多的中小企業進入困境,市場不振勢必導致其對白酒產能的需求勢必進一步下降,這一點從部分原酒企業發展困難可見一斑。
對于一二線名酒企業來講,為保證產品品質,其產能擴張多依賴自身,過去數年發展表明并未受到直接制約。例如,貴州茅臺、五糧液、洋河股份2018年報顯示,產能分別已經達到7萬千升、20萬千升、21.2萬千升,仍在有序擴張中。
對于白酒產能,業內早有“產能過剩”的觀點,既指行業總產量存在過剩情況,也指名酒企業產能持續擴張,而部分中小企業產能將被市場淘汰。因此,從這一層意義來看,取消白酒產能設限并不會帶來白酒產能的大幅擴張。
其次,取消白酒產能限制的積極意義在于支撐白酒優質產區發展和行業標準的提高。
中國酒業協會就曾指出,取消白酒產業限制政策,有利于吸引優質資源、外部資本進入白酒行業,建立良性競爭機制,同時,使白酒行業生產技術、質量安全、標準化體系、誠信體系、溯源體系等各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標準要求,有力推動白酒產業落后產能淘汰機制,促進白酒產業升級和結構調整。
第三,取消白酒產能限制,為白酒這一民族產業發展的打開了想象空間。
雖然將白酒生產線納入了“限制類”產業目錄,但在前述答復兩會建議中,國家發改委也高度肯定了白酒行業的重要性:“白酒生產是我國傳統產業,具有悠久的歷史傳承和獨特的文化底蘊”。
從法國乃至歐盟葡萄酒產業發展來看,地方政府給予了葡萄酒產業大量產業支持,既體現在靈活的稅收政策,又體現在直接的產業補貼和市場推廣當中,海外品牌推廣補貼,最高可以高達出廠價的20%,對于其國際推廣起到了重要作用。
對于白酒產業發展和國際化推廣來講,同樣迫切需要上述政策的支持。因此,取消白酒產能設限從一定程度上,顯示了來自國家對于白酒產業的支持,或許屬于優質白酒企業來講,“七十二變”的時代即將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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