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即酒后駕車,無論從交通法規,從角度,與人與己與社會都無利,這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表現。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毫升的是屬于酒后駕車:扣6分、暫扣駕駛證3個月、罰500元。酒駕規定:大于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就是醉酒駕車:扣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罰2000元、再加上15日的行政拘留。一年內有2次醉酒記錄的酒撤消駕駛證(這里的一年是指前列次查到醉酒駕車日到第二次醉酒駕車日,而不是指一個自然年度)。 我國對飲酒、醉酒駕駛機動車輛的認定規范較其他國家放得過寬。目前我國認定酒后駕車規范的起點是0.2%(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瑞典為0.02%,德國0.03%,日本0.05%,美國0.08%。酒駕和醉駕的判定規范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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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酒駕和醉駕的判斷規范
1、飲酒駕車
飲酒駕車判斷規范: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根據計算,一般現象下飲用350ml(約相當于1小瓶)啤酒或半兩白酒(20ml)后,血液酒精濃度就可滿足0.02(20mg/100ml),即滿足飲酒駕駛的處罰條件。
按照新交法規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記6分。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法律處罰更加嚴厲:飲酒后駕車,處暫扣三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五百元罰款,記12分。
2、醉酒駕車
醉酒駕車判斷規范: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根據國家《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規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滿足20-80毫克的駕駛員即為酒后駕車,80毫克以上認定為醉酒駕車。
吹氣檢測不納入醉駕鑒定。按照刑事案件取證的規范,對于有醉駕嫌疑的司機必須進行抽血取證。查酒駕中的酒精監測儀器數據,僅是交警前期判斷醉駕的方法,通過對嫌疑人體內酒精含量的比對,作出具鑒定結論。
二、酒駕和醉駕處罰新規定
1、酒后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后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撤消駕駛證。
2、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撤消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3、酒后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撤消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4、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撤消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5、酒后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撤消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