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教又稱回教、清真教、天方教,是以《可蘭經》和圣訓為教導的一神教宗教,也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可蘭經》被伊斯蘭信徒視為造物主阿拉命天使給其使者逐字逐句的啟示,而圣訓為造物主所差遣的最后一位先知穆罕默德的言行錄。
提到中東的飲食,人們自然而然會因為穆斯林的習慣想到不吃豬肉,不喝酒。但其實,雖然猶太教和伊斯蘭教都禁止吃豬肉,但在酒這點上,兩家卻未能達成一致。猶太人從古至今一直有喝酒的習慣,而阿拉伯人在伊斯蘭教興起前后,在臺面上對酒的態度卻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一些虔誠的穆斯林,完全滴酒不沾。這又是為何呢?
伊斯蘭教是不能跟酒有任何關系的,因為他們認為就是罪惡的源頭,酒會讓人失去理智,變得愚蠢,所以在伊斯蘭的飯店和其他場所是禁酒的,所有教徒都不會喝酒,一旦被發現是會被嚴格懲治的,就跟我們所認知的犯罪一般,可見在伊斯蘭教是多么的仇恨酒這個東西。所以愛喝酒的網友們在伊斯蘭教教徒面前最好是不要喝酒哦,不然會有一些麻煩的那,如果有信伊斯蘭教的人就更不要喝酒了,不然后果誰也不知道會是怎樣。
有關禁酒的問題,古蘭經第五章第九十節,提到“飲酒與賭博同為魔鬼的罪惡行為…..”。的確,酒如同魔鬼般的使人沉迷于虛幻的世界中,酒使人飲后喪失了意志及理智性,俗說酒能亂性也正是這個道理,我們綜觀許多的犯罪,例如酒后駕車的意外,酒后意憤殺人的罪行,酒后性起的風化罪等等,也無不是與飲酒有關。因此在古蘭經里已“魔鬼的罪惡”來作為飲酒行為的形容是再恰當不過了。
在伊斯蘭教初期,阿拉伯人嗜酒、賭博,蒙昧無知。他們給酒創造了100多個名稱,并在詩歌里大加贊譽,吟詠得淋漓盡致。大賢歐麥爾及部分圣門弟子,就去請教穆圣說:“真主的使者啊!你給我們定出關于酒的法令吧!飲酒喪失理智又消耗資財。”于是真主降下啟示:“他們問你飲酒和賭博(的律例),你說:‘這兩件事都包含著大罪,對于世人都有許多利益,而其罪過比利益’還大。”
不得不說,伊斯蘭教對酒的態度是令人敬佩的,不過過度飲酒確實誤事且傷身,對于我們非伊斯蘭教的人來說,雖不必滴酒不沾,但是適量飲酒也是很有必要的。好的葡萄酒宛若豐富的女人,有層次、豐富、包羅萬象。細品,才能感受其中妙味。如何品鑒呢,正如“品”有三口,無論品茶還是品酒,都是細膩而精巧的活動。相信姿態從容了、心境也平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