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味劑,也有稱作甘味劑、甘味料的,泛指食品賦予食品甜味的食品添加劑。根據《食品添加劑手冊》描述:甜味劑是指賦予食品或飼料以甜味,提高食品品質,滿足人們對食品需求的食物添加劑。蔗糖、果糖、和淀粉糖,在臺灣不列為食品添加劑,視為食品原料。代糖、糖替代品是低熱量的甜味劑,常添加到需要減少熱量的食物中。
在白酒行業中,添加劑是一個諱莫如深的東西,一旦一個白酒產品使用了添加劑并被消費者知道的話,基本上就是玩完,但它卻十分受廠家的歡迎。比如之前的塑化劑風波把酒鬼酒一桿打落,現在都還沒緩過神來,可見其厲害。不過,既然有很多廠家會用,就會有被發現的時候。最近一段時間,白酒中添加甜味劑的事件比較多,到底白酒中能不能添加甜味劑呢?
按照釀造白酒的執行標準,也就是固態法白酒包括國標下的各大香型都不能添加甜味劑,這是規定。既然如此,為什么有些廠家會犯險去做呢?這是因為,甜味劑能增加酒體的綿甜感,讓酒的口感更好,這樣更容易大賣。
3月20日,福建市監局抽檢的時候發現福建大利家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四特酒檢測出甜蜜素(甜味劑),于是,四特酒陷入了這個甜味劑風波,至截稿日未曾有答復。這還不算完,4月份,貴州市監局也通報了兩批含有甜味劑的白酒,分別是習水凱源酒業和仁懷茅臺鎮老字號釀酒廠生產的白酒。無獨有偶,更早前的青青稞酒也被檢測出了甜味劑。
如此看來,白酒行業在添加劑上仍舊有很多問題,國標規定的白酒執行標準被廠家置若罔聞,更不說消費者的權益了。甜味是能增加白酒的口感,但是,本身白酒尤其是固態法釀造白酒就必須要求是糧食釀造,自然發酵產生呈香呈味物質,人為添加就不能說是固態法白酒。再者,甜味劑本來就有害,更何況是加在白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