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規定:
在2006變10月1日開始,酒精度數超過10度以上的飲用酒,可以不用標注保質期。
也就是說,白酒、紅酒以及藥酒沒有保質期的說法了。 (藥酒要特別說明一下,這里指的是非個人泡制的藥酒)但酒有最佳適飲期,不論是白酒、紅酒還是藥酒都是有最佳的適飲期。
什么叫適飲期呢?
簡單的講就是最佳適合飲用的階段,包括:飲用口感、風味、香氣以及酒的結構都是最好的一個狀態和表現。白酒,如果酒精度在50度以上,如果存放條件適宜,可以存放上30-50年之久。
如果是低度白酒,比如:在42度、39度或以下等的話,隨著時間的推移,白酒會出現不同程度的水解反應,酯化之后,酒會缺乏協調豐滿、香氣減弱、變得寡淡。我個人認為低度白酒,一般4年之內飲用還是可以的。如果有特別酒款,另當別論。
所以收藏白酒建議收藏高度白酒,藥酒通常是以白酒為基酒,所以他的適飲狀態和白酒也是大體相同的。葡萄酒的適飲期更是非常的重要。不是所有葡萄酒都適合長時間存放,也不是所有的葡萄酒都適合趁年輕階段開瓶即飲。
這跟葡萄的品種、成熟度、釀造的工藝、發酵儲存的器具以及葡萄園特有的風土有決定性的關系。比如,我們現在市面上流通的絕大部分葡萄酒都沒有什么陳年能力,開瓶即飲,趁年輕階段喝最好。
當然葡萄酒當中也有一級園、特級園以及精品酒莊的酒,他的陳釀能力在30年以上還是沒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