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上路本來就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情,根據國家規定,不允許醉酒駕駛,不允許疲勞駕駛。這是對行人的負責,也是給家人一份承諾。但是,酒駕的現象還是頻頻出現,情節嚴重的 ,警方甚至扣押車倆,撤消執照。今天小編就跟我們分享一下,醉駕車被扣了怎樣領回才能?
一、交警扣車的法律依據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八條前列款,“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并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應當妥善保管。”
二、交警扣車的情形
簡單說,無牌、假牌、套牌,不帶兩證,無檢驗合格標志、無交強險及標志,盜搶車,事故車需取證的,交警都可以扣車。
具體來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警依法扣留車輛:
1、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的;
2、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駕駛證或者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嫌疑的;
3、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
4、公路客運車輛或者貨運機動車超載的;
5、機動車有被盜搶嫌疑的;
6、機動車有拼裝或者滿足報廢規范嫌疑的;
7、未申領《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通過公路運輸劇毒化學品的;
8、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承受罰款處罰的。
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證據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車輛。
三、調解后不履行,可以扣車嗎
事故處理中,交警主要的工作是對事故進行調查,認定事故責任。
而交通事故調解,則是當事雙方自愿的原則,并且需要雙方共同提出書面申請后交巡警才能受理,調解以一次為限,調解達成協議,如果有任何一方未履行,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這時候,交警是不可以扣留車輛的。
四、車上的貨物也要扣留嗎
交警不得扣留事故車輛所載貨物!!!對所載貨物在核實重量、體積及貨物損失后,通知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貨物所有人自行處理。無法通知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不自行處理的,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
五、交警扣車期限
如果需要對車輛進行檢驗鑒定的,交警會在現場調查完畢后三日內委托鑒定機構對車輛進行技術鑒定,鑒定完成時間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需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較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鑒定結論出來后,交警會在二日內將報告送達當事人,當事人收到后有三天的時間決定是否提出重新鑒定的申請,如果需要重新鑒定,交警會安排重新鑒定,重新鑒定以一次為限。
如果不需要重新鑒定,鑒定結論就生效確定,在確定之后的五日內,交警就會通知當事人領取車輛。
在不需要延長鑒定時間和重新鑒定的現象下,一般來說扣車時間大概就在二十八日左右,需要注意是這里說的日只是工作日,需要排除周末和法定節假日。
六、拖車費由誰出
交警扣車后不能夠開過去,只能用拖車的形式將車子送到所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時候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并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七、交警扣車要交停車費嗎
交警處理好事故后,會通知被扣車輛的車主到停車場拿車,這個停車場一般是第三方的。交警可以委托第三方停車場保管當事人的被扣車輛,這筆停車費由交警部門交的。如果在停車場造成損失,由交警先行賠償,再到停車場索賠。
八、不領取被扣車輛怎么處理
交警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留的物品。對駕駛人逃逸的無主車輛或者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承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以上,就是關于“醉駕車被扣了怎樣領回才能?”問題的相關回答,以上列舉了很多關于酒駕的問題。小編在這里也揭示我們,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我們不僅要對行人負責,也要對自己和家庭負責,同時,酒駕被查之后要態度誠懇,認真配合交警工作,不要進行抵制。 (律師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