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傳票一般都是由法庭直接簽發的,用來通知當事人到庭參加訴訟的一種書面性的法律文件,在刑事案件當中的法院傳票多數都是發生在自述類的刑事案件當中的。因為醉駕的司機在當時就很有可能會直接被公安機關給提前拘留的,所以有很多人都特別好奇在我國規定醉駕會有傳票嗎?
一、在我國規定醉駕會有傳票嗎?
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依法可處拘役,并罰金。之前沒有關押,應該是被取保候審,會收到法院的傳票。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前列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傳票的送達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法院傳票送達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直接送達,又稱交付送達,是指人民法院派專人將訴訟文書直接交付給受送達人簽收的送達方式。在民事訴訟中,直接送達是幾種送達方式中較基本的方式。這就意味著,只要能夠直接送達的,就應當直接送達:這樣可以防止拖延訴訟。使訴訟程序能夠順利進行。
(2)留置送達,是指當受送達人無正當理由而拒收訴訟文書時,送達人依法將訴訟文書放置在受送達人的住所即產生送達的法律效力。
(3)委托送達,是指受訴的人民法院直接送達訴訟文書的確有艱難時,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為送達。這種送達方式與直接送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郵寄送達,是指人民法院將所送達的文書通過郵局以掛號信寄給受送達人的方式。通常在受送達人住地離法院路途較遠,法院采取直接送達方式有艱難時就會采用這種送達方式。
(5)轉交送達,是指人民法院將訴訟文書送交受送達人所在單位或所在部隊代收再轉交給受送達人的送達方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
轉交送達有3種現象:受送人是軍人,通過其所在部隊團以上單位的政治機關轉交;受送達人被監禁的,通過其所在監所和勞動改造單位轉交;受送達人正在被勞動教養的,通過其勞動教養單位轉交。代為轉交的機關、單位收到訴訟文書后,必須立即交受送達人簽收,并以其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時間為送達日期。
(6)公告送達。在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時,法院可以在公告欄、受送達人原住所地張貼公告,也可以在報紙上刊登公告,將訴訟文書公之于眾,經過一定時間則產生送達的效力。公告送達可以產生與其他送達方式相同的送達效力,如果法院傳票不能親自送到被告手里,可以通過上述的其他方式。
關于醉駕會有傳票嗎的這個問題,一般現象下醉駕的司機是不會收到法院的傳票的,因為都是直接從公安機關移交到檢察院,再由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在這個過程當中法庭不需要再專門的向當事人下達法院傳票。除非,這段時間因為特殊的現象取保候審了的話,法院也有可能向當事人下傳票。 (律師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