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酒的魅力都不止于酒的本身,還在于酒文化的豐富內涵和附加的娛樂功能。
古時候喝酒的娛樂活動:
投壺射覆,劃拳捻牌
射箭比武,歌舞助興,這些都是初級的玩法。《周禮》有“燕射,帥射夫以弓矢舞”的記載,想來頗有氣魄——搭弓射箭,誰輸誰喝,倒也不失為激勵騎射的好伎倆了。
但是,要喝個酒還要專門找塊場地準備一堆弓箭,實在是太麻煩了,更何況還有不會射箭的人呢,于是人們簡化出了老少咸宜的投壺——以銅壺代替靶子,投箭取樂。
玩法雖然不同樣,難度卻不見得降低,畢竟還有人在壺外面放上屏風玩“盲投”,或者背對壺玩“背投”呢。
除去這種頗有技術又富有競技意味的游戲,古人有些玩法也是相當的簡單粗暴,清代酒桌上頗為盛行的湯匙令、擰酒令,就跟我們現代轉酒瓶子同樣充滿了隨機意味,只不過人家轉的不是酒瓶子而是勺子和不倒翁,勺柄指向誰,或者不倒翁的臉朝向誰,誰就喝酒。
可能拿著工具玩兒有點不夠爽利,喝酒還是劃拳過癮。猜拳這事兒,早可以追溯到漢代的“手勢令”,自古玩法一脈相承,都是用若干個手指、手勢代表某個數,兩人出手時各報一個數字,若恰好有人報的數字為二人比出的數字之和,則為贏家,輸的就要喝酒嘍。
明代盛行的姆戰則是劃拳的簡化版,規則類似斗獸棋,雙方出手指比大小,拇指勝食指,食指勝中指,以此類推,小指勝拇指。《浮生六記》中記沈復曾“拇戰輒北,大醉而臥”,想來運氣和手法都不是很好。
與我們現在在酒桌上玩搖骰子同樣,古人也偶爾會想一些“益智小游戲”來玩,藏鉤、射覆、牙牌、猜枚都屬于此類。
藏鉤也稱“送鉤”,簡便易行。參與的一方將“鉤”藏于手中或匿于手外,握成拳狀讓另一方猜度,猜錯罰酒。就像現在的“猜有無”同樣。
射覆則是要先分隊,也叫“分曹”,先讓一方悄悄把東西藏在器皿下讓另一方猜。唐代詩人李商隱大約是精于此道,才會寫下“隔座送鉤春酒暖,分曹射覆蠟燈紅。嗟余聽鼓應官去,走馬蘭臺類轉蓬”的詩句。能喝酒玩樂玩一宿然后直接上班,這體力也真不是吹的。
牙牌就是麻將,明朝盛行的玩法是猜麻將的點數。猜枚則是從藏鉤、射覆發展而來的,不僅要猜有無,還要猜單雙,猜數量,猜顏色,抓的東西也更加常見,隨便一把瓜子、松子,就地取材,隨時可以玩起來!
葉子酒牌,酒籌酒令
葉子酒牌和籌子類酒令可以理解為抓鬮游戲,都是先在酒局上準備酒牌或籌子(相當于簽),在上面刻各種令約或酒約,玩的時候按順序,或逐次揭牌,或搖桶掣籌,再按照上面規定的令約、酒約行令飲酒。其中種類之繁雜、玩法之多樣讓人瞠目結舌,每一種都引經據典,一面極盡風雅,一面盡顯風流。
葉子酒牌雖然叫葉子,但卻是畫在紙上的,往往十分精美。酒牌的早期玩法頗為復雜,明清時代化繁為簡,留下了一些有趣的酒牌,如“水滸葉子”、“博古葉子”、“列仙酒牌”等,酒牌上有畫有詩有酒約,都是酒牌種難得的佳品。
而酒籌由于載體的限制,只能用文字去傳達酒約,對文字的玩法可謂到了登峰造極的程度。有些酒約不需明說,只看詞令就能看出酒約來,像猜謎同樣,甚是有趣。譬如唐詩令,取的都是唐詩中的名句。抽中“人面不知何處云”一句,那么胡子多的人就要喝酒,抽中了“人面桃花相映紅”一句,臉紅的人就要喝酒,“養在深閨人未識”,是初次參與的人喝酒,“千呼萬喚始出來”,則是遲到的人要飲三杯。看著這些籌子,便是飲酒也讓人感嘆,妙哉,妙哉!
除了唐詩,籌令中只要能想出合適的酒約,都可以入題,所以后來還出現了一系列的“暢銷書周邊”,比如《西廂記》、《紅樓夢》、《水滸傳》、《聊齋志異》的酒籌令,甚至是明賢故事酒籌令,花樣繁多,數不勝數。
還有一些籌令不止有酒約,還有令約,就是不止要規定這些人喝酒,而且還增加了喝酒后一起玩什么小游戲,而花風令大約是其中為雅致的——置酒籌24根,用的是24種花卉的名字,不僅包括了誰要飲酒,還引出了各種游戲,十分符合閨中女子玩樂。比如抽中了望春花,那么面朝東的人就要喝酒,然后我們一起玩擊鼓傳花。又比如抽出了木蘭花,曾經從軍的人就要喝酒,然后一起玩報美人花名的游戲,說出來的名字即要是美人的名字,又要是花的名字,說不出來就要罰酒。
流觴曲水,擲骰吟詩
流觴曲水這名字太高雅,以至于很長一段時間我根本沒反響過來原來這是一種游戲!典型的莫過于王羲之在蘭亭序中寫的那句“此地有崇山峻嶺,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帶左右,引以為流觴曲水,列坐其次。雖無絲竹管弦之盛,一觴一詠,亦足以暢敘幽情。”我一直以為,他只是說這地方山水好美,眾人紛紛寫詩,從來沒深究過這群人在干啥,現在再一看,喲呵,他們是一群人湊一起飲酒作樂來的。
古人所有玩法中,私以為流觴曲水這種玩法對環境要求高,要在水濱設宴,將酒杯倒入酒后放在水中,任其順流而下,杯停在誰面前,誰就喝酒。再乘著酒興,或即興朗誦,或付諸筆端,作出詩來。想魏晉文人喜襲古風,確實是這種縱情山水,飲酒作樂,閑談老莊,游心翰墨的調調。
古人玩骰子也玩出了花樣,從簡單的看點數,到復雜的猜點數,但高級的還是數用骰子作詩。這種玩法在明清發揚廣闊,人們依據骰子六面采點的象征,編制了大量的酒令,有些酒令甚至用多枚骰子做了二百多條玩法,一頓酒喝下來,根本玩不完。
譬如明代奇書《金瓶梅》里,骰子的玩法就寫了好幾種。六十七回寫的雪字擲骰令,玩法是“擲出幾點,不拘詩詞歌賦,要個雪字,就照依點數兒上。說過來,飲一小杯;說不過來,吃一大盞。”這玩法翻譯過來就是每人用一枚骰子擲點,然后吟一句詩詞或歌賦,辭中須嵌入一個“雪”字,擲了幾點,“雪”字嵌在第幾個字上。
第六十回里則介紹了飛禽、果名貫骨牌、官名令的玩法,“頭一句要天上飛禽,第二句要果名,第三句要骨牌名,第四句要一官名,俱要貫串,遇點照席飲酒。”行令方法是,每人用一枚骰子連擲六次,每擲一次,需要說令辭四句。要求在第1句中嵌入一種飛禽名,第二句嵌入一種果名,第三句嵌入一個骨牌名,第四句嵌入一個官名,四句的文意須首尾貫通,擲出與骨牌名一致的人要喝酒。
還是這一回,出了個花名貫《四書》的頂針令,這才是真考學問呢!“吳大舅拿起骰盆兒來,說道:‘列位,我行一令。順著數去,遇點要個花名,花名下要頂真,不拘詩詞歌賦說一句,說不來罰一大杯。’”,玩的是,一個人用一枚骰子擲點,每擲一次,要一句令辭。令辭要求每句的前半句中嵌入一花名,后半句用《四書》中一句,并要求上、下句頂針。比如“一擲一點紅,紅梅花對白梅花”、“二擲并頭蓮,蓮漪戲彩鴛”。而所擲之點若與令辭中的數目字相合,則飲酒一杯,說不上來,就要罰一大杯。
古人飲酒玩法還有很多,如鞍馬令、旗幡令等等,但多已失傳,后人無法效仿,也是酒文化缺失,著實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