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張是某公司的銷售人員,前幾天駕車去某飯店陪客戶吃飯,不料卻被客戶灌了一瓶白酒,喝醉的他本打算在附近留宿一晚,但較終卻決定駕車回家。路上小張的車子被交警攔下,過了酒精測試儀后,小張被認定是醉駕,但小張意在表示自己是初次醉駕。那么在這個案例里的小張,將面臨什么樣的懲處呢?接下來大家就來看看2021年醉駕初犯如何判的問題。
飲酒駕車(酒駕)和醉酒駕車(醉駕)是有區別的:
根據駕駛人員血液、呼氣中的酒精含量值來界定的。所謂酒駕,指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所謂醉駕,指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醉駕的定義:
從定義上看,醉駕是指因飲酒而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個人意志,在這種狀態下駕駛機動車的行為。我國關于醉駕的懲處還是很嚴格的,首先不論是不是初犯,醉駕一律撤消駕照,5年禁駕。只是如果情節較輕的話,有一定的可能被判緩刑,但這并不足以作為醉駕的“保護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第九十一條第二款、第四款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撤消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撤消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相較而言,酒駕的懲處力度要小于醉駕,按規定,查出酒駕罰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暫扣駕駛證6個月;再次酒駕拘留10日和罰款2000元,撤消駕駛證;酒駕營運機動車,拘留15日,罰款5000元,撤消駕駛且5年禁駕;如果酒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責,并撤消駕駛證,終身禁駕。
另外,酒駕和醉駕還有可能被判“危險駕駛罪”。根據刑法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