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就要過年了,也就意味著這我們的家庭,同學,朋友之間的聚餐也慢慢的開始了。但是我們記得出去聚餐喝酒吃飯,一定不要開車,記得打車去或者步行。新的一年開始了,新的交通法對于酒駕這塊已經落實并實施了。新交規加大了對飲酒和醉酒駕駛的處罰,那么,2021年交通法規定的酒駕處罰規范是什么呢?
一、道路交通法規定:
飲酒駕駛: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并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撤消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撤消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二、酒駕刑事行政處罰
2011年2月25日,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八)中明確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醉酒駕駛的界定規范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于80(含)毫克。
換句話說,今后凡是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旦被查獲,將面臨著較高半年拘役的處罰。
三、酒駕避免方法
1、安裝車載防酒后駕駛系統:在車上安裝能自動識別喝酒頂峰時間段,能防止駕駛人檢測作弊的防酒后駕駛系統,若超過國家規范汽車則無法啟動。
2、國家法律提供支援:國家提供酒后駕車相關限制管理法律條文,交通管理部門應借鑒國外方式對有酒駕記錄人員實施強制安裝防酒后駕駛系統。
3、提供“酒后輩駕”服務:餐飲娛樂場所為客人開設“酒后輩駕”服務,或由開通“酒后輩駕”服務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