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一直是刺痛很多酒友選酒的重要因素,我們通常在選擇一款酒的時候會選擇一款口感適合自己并且性價比好的美酒佳釀,如今在現代社會中酒類的價格從幾塊錢一瓶的低端口糧酒到幾千元一瓶的高端酒都是應有盡有。而我國的酒文化可以追溯到幾千年以前,那么古時候的酒的價格是怎樣的呢?下面和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漢代時期
漢昭帝時開始為酒設專稅,規定每升酒賣四錢,一斗酒是四十錢。《九章算術》說漢宣帝時酒價“今有醇酒一斗,直錢五十;行酒一斗,直錢一十。”每斗酒賣十到五十錢。當然,這是一般酒的酒價,美酒當不如是。曹植《名都篇》:歸來宴平樂,美酒斗十千。
唐代時期
唐德宗建中年間有“置肆釀酒,斛收直三千”(斛,我國舊量器名,亦是容量單位,一斛本為十斗,后來改為五斗),說明杜甫的詩是有依據的。不過在唐詩中屢可見到“斗酒十千”的詩句,如王維“新豐美酒斗十千”、李白“金樽清酒斗十千”、崔輔國“與沽一斗酒,恰用十千錢”、陸龜蒙“若得奉君歡,十千沽一斗”、白居易“共把十千沽一斗”等等。對于唐詩中“斗酒十千”的說法,宋人王懋在《野客叢書》中解釋說:斗酒十千是借用曹植“美酒斗十千”的典故,意在贊譽美酒,而非確指唐代美酒的真實價格。
宋代時期
《宋史·食貨志》這樣說道:“自春至秋,釀成即鬻,謂之小酒。其價自五錢至三十錢,有二十六等;臘釀蒸鬻,候夏而出,謂之大酒,自八錢至四十八錢,有二十三等。”文中的“小酒”,當是用傳統工藝釀造的黃酒類,平均一升約為十八文,“大酒”很可能是采取蒸餾工藝制成的燒酒類,故價格貴一些,平均一升約二十八文。見于宋代文獻記載的高酒價,是《四明續志》上說的,在宋理宗時,慶元府(今寧波)煮酒“一瓶價約八百文,一瓶三升”。
清朝時期
蘇州一帶有這樣的記載:“每粳米一石得酒八十余斤,約賣銀二兩四五錢”,按當年的銀錢比價,燒酒合每斤二十五文。光緒十七至十九年,酒價廉時,燒酒每斤四十余文。光緒二十年后,燒酒一斤就由百文增至二百文。宣統時,又稍昂貴,而酒愈劣。
總的來說,由于每個朝代釀造白酒的工藝不同,品種不同,貨幣值也不同,就如同現代的酒價無法與唐代的進行對比,也正是因為這些因素,酒價格有高低區分也是正常的現象。